他反復說是PE,大家都明白PE的概念。問題是妳投資過什麽公司,現在投資什麽公司,有沒有過去的披露,可信度如何。其實這些都是可以造假的。公司每年都有報告,但今年是第壹年,所以沒有報告。
第二:公司是合夥企業嗎?因為股權私募基金,尤其是家族私募基金,多為合夥制,也就是說2人以上,50人以下。這種情況下也是全球分布?什麽不是騙子。他沒有回答這個問題。回避了。
第三:非定向人集資屬於非法集資。說到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回答。
第四:1萬元可以參與股權私募基金?賣菜的阿姨也可以玩。那華爾街早就倒閉了。這個問題他也沒有反駁。
第五:收益壹年300%,不說300%,就是穩定在壹年30%。都不會帶中小投資者玩,肯定是大戶。而且如果有這麽好的投資項目,也不是所有人都能參與的。那就幹脆不要告訴任何人。我借錢投資總比叫別人好。這個他也沒有反駁。
第六,說有監管,但類似於FSA的監管機構負責監管和本地客戶。如果中國的顧客出了事,他們不會在意。他沒有反駁這壹點。
這種形式,投資100,就可以再拉壹個下線。如果投資100,可以再吃30。。。壹輪又壹輪,最後不下線,整個資金鏈就斷了,還不如傳銷,因為連個產品都沒有。有沒有合同並不重要,因為註冊離岸公司,騙錢就不受內地法律體系的控制。其技術含量比麥道夫低100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