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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鋼所屬企業改制:654.38+05.2萬人告別“廠辦集體”

經濟觀察報記者李劉雅潔智慧2020年2月23日,遼寧省人社廳、國資委、總工會、財政廳、政法委、市場監管局相關領導,鞍山市領導,鞍鋼集團領導出席簽約儀式。在本次簽約儀式上,鞍鋼集團與鞍山市政府簽署了《鞍鋼廠改制大集體企業股權轉讓》和《鞍鋼廠扶持改制大集體企業發展》兩份協議。至此,鞍山市已有110多家改制重組企業正式轉入。此前,這些企業都屬於有鞍鋼廠的大型集體企業。

65438+2月29日,鞍鋼集團黨委副書記李寶卿向經濟觀察報介紹,到那時,已有110多家經過改制重組的企業正式移交鞍山市,共安置集體企業職工和退休人員15.2萬人,完成率99.56%,標誌著鞍鋼大型廠辦大集體改革基本完成

從10到10,第壹批員工簽訂和解協議到15.2萬人簽訂合同。這項涉及鞍鋼數百家大型集體企業的改革,是在事先全面規劃和安排下,在短短兩個多月內完成的。

廠辦大集體是指上世紀七八十年代,為安置上山下鄉和回城就業的知青,由國有企業批準出資,向主辦企業提供配套產品或服務的集體所有制企業。

鞍鋼是新中國第壹個恢復建設的大型鋼鐵聯合企業,其廠辦集體對增加就業、發展經濟發揮了重要作用。但是,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深入和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大型集體工廠企業產權不清、體制不順等先天不足的矛盾越來越突出;與此同時,越來越多的工廠辦的大型集體企業陷入困境,大量集體工人失業,生活困難。社會保障和社會穩定與經濟發展的矛盾突出。鞍鋼地處經濟發展受阻的東北,這壹問題尤為突出,因此廠辦大集團的改革變得越來越有必要。

2011,1 4月8日,國務院在總結東北部分地區和中央企業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印發了《關於開展廠辦大集體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辦發[2011]18號),明確由廠辦大集體通過。

此後,從中央到地方相繼出臺了多個文件,明確了廠辦大集體改革的目標任務、實施方式和完成時間,對改革工作提出了具體要求,成為指導廠辦大集體改革的主要政策依據。

但由於歷史悠久,積累問題多,矛盾糾紛復雜,加上大集體工廠的資金問題,鞍鋼的集中改革直到2020年才全面實施。

根據改革方案,由工廠開辦的大型集體企業將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要麽進行重組、清算註銷,要麽進行破產清算。

據鞍山市相關領導介紹,重組後,鞍山將在轉移優質企業的基礎上組建鞍山冶金產業鏈集團,保持轉移企業與鞍鋼的配套供應關系。鞍山計劃依托這些企業,進壹步做大做強冶金產業鏈供應鏈,努力打造中國重要的鋼鐵產業鏈供應鏈基地。此外,鞍鋼和鞍山市委市政府還明確了地方和企業雙方通過協議方式支持改制企業發展的總體原則、實施路徑、推進方式和長效保障機制。

對於鞍鋼廠15.2萬的集體職工來說,這次改革意味著在解決了醫保和養老保險欠費和續保問題後的壹次集體告別。

爭端解決

2020年6月27日,10,經過兩個星期的思考,鞍鋼附屬企業退休人員周舫來到壹個集中改革協議簽訂辦公室。在人群中,她很快簽署了和解協議。從此,周舫在名義上和實質上都不再屬於廠辦集體。

周舫的集體企業是壹家機械廠,有很多這家工廠的員工來和她簽約。壹份協議讓早在二十年前就解散的人重新走到了壹起,但在簽署了這份文件後,他們很快又分道揚鑣了。

此時,鞍鋼全廠集體改革和解協議的簽訂已進行到18日。全市有300多個簽約點,500多家集體企業,每天有數千人陸續前往簽約點簽約。在周舫簽合同之前,她聽說她所在的單位只有三個人沒有簽合同。

這是解決雙方勞動關系、債權債務的全部安排和協議。根據協議,雙方將無條件遵守,不會有其他爭議。

2020年6月65438+10月10,鞍鋼廠辦大集體改革的重要環節——員工簽署《和解協議》正式啟動,10萬余人的簽署規模迅速拉開。據鞍鋼集中改革系統統計,到6月65438+10月65438+7月,也就是壹周後,鞍鋼直屬企業員工簽約人數達到41873。兩天後,多達108600的大集體職工簽署了和解協議和配套協議。

簽約兩個月後,2020年2月23日,65438+鞍鋼與鞍山簽訂《鞍鋼廠大型集體改革改制企業股權無償劃轉協議》,1100余戶改制改制企業正式劃轉鞍山,集體企業在職職工和退休人員共計15.2萬人,完成率99.56%。

周舫現在退休在家。那時,她正從事壹項有害健康的工作。根據規定,她可以在45歲退休。然而她工作的機械廠早在上個世紀末,也就是20年前就停產了。那時,周舫還沒有到退休年齡。從那以後,周舫和工廠裏的員工壹起失業回家,再也沒有回到工廠。

周舫不確定這壹集過後她的單位是否還會存在。根據集中改革的計劃,那些沒有生存能力或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工廠所辦的大型集體企業將被清算和註銷。對資不抵債、不能清償到期債務、符合法定破產條件的廠辦大集體企業,依法申請破產清算。只有那些生產經營正常、資產質量良好、具有可持續發展能力的廠辦大集體企業才會實施改制或重組,使改制後的企業成為產權清晰、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獨立法人。

合同簽訂幾天後,根據落戶協議,周舫符合當年獨生子女政策,給予壹次性補助2000元。此外,周舫的養老保險支付渠道不變,醫療保險分別由所在國有企業和個人承擔。

"還剩601人"

“152000人,還剩下601人。昨天還在做思想工作。”65438 2月29日,鞍鋼集團黨委副書記李寶卿在國務院國資委舉行的媒體吹風會上對經濟觀察報表示。

這654.38+05.2萬人中,在職4.5萬人,退休654.38+00.7萬人。這4.5萬“就業”人員中,就業654.38+0.2萬,下崗3.3萬。這最後壹批人的組成是復雜的,沒有聯系的,他們中的壹些人仍然在國外。

和幾十萬人簽約的準備工作很復雜。按照鞍鋼的說法,“鞍鋼附屬公司精心準備,統籌協調,倒排工期,掛圖作戰。全體工作人員放棄休息時間,全身心投入,耐心做好材料準備、場地布置、政策解答、思想引導、協議簽訂、上門服務等工作。”

鞍山市相關委辦局派出高效精幹的團隊,為和解協議的簽署提供保障。據鞍鋼介紹,鞍鋼集團6個廠所辦的集體改革工作平臺和247個簽約工作現場,已有3000多名職工參與,“加班加點、夜以繼日地準備材料、布置現場、指導思想、解答政策、提供現場服務,在沒有任何條件的情況下,克服重重困難,以最高標準、最快速度推進和解協議的簽訂。”

以鞍鋼礦業為例,為了保證進度,鞍鋼礦業關聯企業公司按照領導擔保單位制分段擔保,每個領導負責擔保2-5個二級公司和直屬單位。職能部門分別負責2-3家二級公司和直屬單位,同時根據各簽約點人員實力,分別派駐1-5名職能部門人員。

據了解,鞍鋼的工廠集體管理是壹個嘗試多年卻未能解決的歷史問題:規模大,地域分布集中,大部分關聯企業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另外,工人生活困難,社保歷史欠賬大,員工訴求多。

按照集中改革的方案,152萬人大致分為五類:繼續工作的人;解除勞動合同的人員;受托人如“法國五,30年服務”;殘疾人、工傷職工等特殊群體;退休人員。不同類型的員工會簽訂不同的協議。截至目前,多渠道籌集資金,基本解決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社會保險的欠費問題。除財政支持外,鞍鋼和地方政府為相關人員提供了1591再就業崗位。

這是壹個相當大的項目。在改革過程中,鞍鋼和鞍山市成立了地企聯合領導小組,由鞍鋼和鞍山市主要領導任組長,下設改革綜合組、人事交接組、職工安置組等11專項工作組。

為確保此次集中改革順利實施,鞍鋼先後召開了10次集團黨委常委會議和74次集團黨委書記專題會議,“把控改革工作,反復完善改革方案和配套文件,不斷凝聚改革共識。幹部沖鋒在前,鞍鋼各級領導幹部既指揮又出動,系統研究政策,帶隊匯報交流,深入壹線調研,及時解決問題,帶頭落實保障,抓好每壹項重點工作。”《關於加快中央企業大型集體企業改革的通知》(國資委2019號)要求,“2020年基本完成改革任務”。

鞍鋼方面表示,鞍鋼集中改革是壹個嘗試了很多年卻沒有解決的歷史問題。90年代,當時推動了改革,但由於種種原因未能實施。現在員工覺得社保醫保不結算,希望解決這些問題。

在鞍鋼有關人士看來,幾十萬人的改革過程可謂“煞費苦心”,其中投入的人力、物力、財力是巨大的。這可能是近30年來最大規模的國企社會職能剝離。

上述人士總結道:“省市黨委政府給予支持,合力解決歷史遺留問題,依法解決社保歷史欠費和養老保險路徑,醫療、工傷、失業保險按原政策繼續。改制企業的股權將無償轉讓給地方政府,地方政府將對‘五三十年工齡’的職工和工傷職工進行托管。合作支持改制企業發展,與地方政府共同簽署解決鞍鋼歷史遺留問題框架協議及壹系列子協議,推動改革扶持政策落實,確保廠辦集體與主辦國企壹次性徹底分開,改革工作不留尾巴。”

優先考慮“兩險”

2020年6月5438+065438+10月領取獨生子女補貼2000元,解決社保和醫保續保問題後,周舫不再與廠辦集體發生關聯。

像周舫這樣的大型集體工人普遍支持改革。以前的工廠早已名存實亡,醫保養老保險都能解決,這是她願意看到的。

據介紹,鞍鋼廠辦大集體存在的問題是40多年來逐漸形成的,歷史悠久,積累問題多。實現“老有所養、病有所醫”是改革前最緊迫、最重要的任務,也是這次改革中耗資最大的壹項。

鞍鋼稱,此輪改革總成本數十億元,其中中央財政投入近6543.8+0億。

關於改革費用的負擔,《關於推進中央企業規範和做好廠辦大集體改革工作的通知》(國資配(2011)第11號)明確提出,“大型集體廠辦企業改革所需費用,首先由集體凈資產或有效資產支付,不足部分按規定由財政補貼支付。《關於加快廠辦集體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資發改配(2016)249號)明確指出,“負責廠辦集體改革具體運作和成本的主體是廠辦集體。”“支付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償還所欠職工的各種債務等改革成本,應由工廠的大集體資產承擔。"

關於主辦國有企業在改革中的主體責任,《關於加快推進廠辦集體改革的指導意見》(國資配(2016)249號)明確提出,“主辦國有企業可以通過長期無償調撥固定資產的方式,妥善處理與企業形成事實勞動關系的廠辦集體職工。

擺在我們面前的現實是,改革勢在必行,但集體企業的凈資產整體為負,無力承擔改革成本。鞍鋼的廠辦大集體規模大,地域分布集中。其中,近90%的企業和人員集中在遼寧鞍山。資產質量差,經營困難。據介紹,577家企業中約有290家維持生產經營,280多家企業停產或半停產。整體凈資產約-31億元,資不抵債。工人生活困難,社保歷史欠賬大。下崗職工占在職職工總數的70%,養老保險歷史欠賬多。員工的訴求很多。在中央、省、市壹系列政策支持的基礎上,鞍鋼還需要籌集幾十億元的改革資金,為職工接續養老保險和醫療保險,繳納失業保險。

2月23日,鞍鋼大集體改革重組1100企業正式劃轉鞍山。同時,在兩個多月的時間裏,15.2萬名集體企業職工和集體退休人員完成了和解協議,完成率達99.56%。這標誌著鞍鋼廠辦大集體改革基本完成。

(文中周舫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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