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各級人民政府、衛生健康部門、民政部門、財政部門或其他政府部門、企事業單位或其他法人機構,均可作為保險合同的投保人和被保險人。
B.該保險包括財產損失保障(僅限於生產企業)、因停業/停產造成的損失保障等。,這些都是可選保護。
壹、財產損失保護
A.保險財產
保險合同所列地址中的在制品,是指生產企業在原材料投入生產後尚未最終完成的產品,具體是指生產過程中的在制品,但不包括從生產線上加工出來的、能達到入庫標準的半成品或圓形物品。
B.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地址或者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期間,被保險人的從業人員或者保險單載明的其他有關人員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為感染《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的, 並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采取隔離措施,中斷被保險人的業務,造成產品損失。 保險公司根據保險合同賠償了被保險人的財產損失。
C.免除責任
由於下列原因造成的損失和費用,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
(壹)投保人、被保險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者重大過失;
(2)戰爭、類似戰爭行為、敵對行動、軍事行動、武裝沖突、罷工、暴動、騷亂、政變、叛亂和恐怖活動;
(3)核輻射、核裂變、核聚變、核汙染和其他放射性汙染;
(4)空氣汙染、土地汙染、水汙染和其他非放射性汙染;
(5)在保險期間開始前或者在保險單載明的觀察期結束前,被保險人的員工或者其他有關人員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六)自然災害或者事故。
(七)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額或者根據本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率計算的免賠額。
二、暫停/關閉的損失保護
壹、保險責任
在保險期間,被保險人在保險單載明的地址或者區域內從事經營活動期間,被保險人的從業人員或者保險單載明的其他有關人員經疾病預防控制機構或者衛生行政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確診患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 並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要求采取隔離措施,中斷被保險人的業務,造成員工工資損失、隔離費用或保險單約定的其他相關額外費用。
B.免除責任
保險公司不負責賠償下列損失和費用:
(1)被保險人停工/停業是指根據政府主管部門的公告采取限制或停止集市、戲劇表演或其他人群聚集活動、停工、停業、停課等緊急措施的情況;
(二)自然災害或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租賃期滿造成的損失;
(四)因任何原因中斷供電、供水、供氣造成的損失;
(5)被保險人雖具備營業或生產條件,但仍停業造成的損失;
(6)任何原因造成的利潤損失;
(七)在保險期開始前或者保單規定的觀察期結束前,被保險人的員工或者保單規定的其他有關人員出現《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規定的傳染病確診病例或者疑似病例的,保險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
(八)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額或者按照保險合同約定的免賠額計算的免賠額。
★實踐中,可根據被保險人的實際需要,通過附加條款或特別約定,對“免責”所列事項進行擴展,以滿足被保險人的保險需求。
★該保險需要線下投保-詳見-線下投保處理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