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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銀是如何從中石油股票中賺錢的?

瑞銀聯手機構收錢,發審委說中石油要反思。

瑞銀向中石油收錢。

中國石油(601857。SZ),被國際銀行廣泛譽為亞洲最賺錢的公司,回歸a股,最終以“不愉快”的方式塵埃落定!

公開市場數據顯示,2007年6月5日至2007年2月20日的34個交易日中,中國石油股價累計下跌37.24%,其中654.38+0767億元。

壹位證監會發審委委員表示,中國石油套牢了所有投資者,發行人和主承銷商應該反思這壹點,如何履行發行穩定市場價格的責任。

與擁有中國石油的國內投資者的悲慘生活形成鮮明對比的是,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從中國石油的a股發行中賺了很多錢。

不僅其作為聯席主承銷商的瑞銀證券可以在高達5.56億元的發行成本中分得壹杯羹,而且瑞銀集團65,438+000%控股的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服務公司等65,438+00多家機構在中國石油a股招股說明書正式公布前就已聯合潛伏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0857.HK),在a股上市發行前後依次采取了收、促、減的方式。

有業內人士指出,瑞銀證券擔任主承銷商時,瑞銀集團控制的機構應該不會介入中國石油h股,因為這些機構與瑞銀證券壹致行動,涉嫌內幕交易,而這些機構在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0857.HK)港股市場的操作手法涉嫌市場操縱。

12年2月24日,中國石油迎來了上市後的最大反彈——股價暴漲4.65%,收於31.96元,但這並不能給深度套牢中國石油a股二級市場的投資者帶來任何安慰。

金塊幻影

中國石油回歸a股不僅是投行發行承銷的大事件,也給中國石油h股帶來巨大的投資機會。

然而令人震驚的是,在國際資本大鱷中國石油股份的縱橫博弈中,可以發現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在其中頻頻徘徊。

港交所公開發布的上市公司股東權益披露信息顯示,9月26日,瑞銀集團首次買入中國石油(0857.HK)1109萬股,占已發行股本的5.26%。

瑞銀集團(UBS Group AG)進出中國石油股份可圈可點,是因為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實際控制的瑞銀證券在此期間擔任中國石油a股發行的聯席主承銷商,瑞銀證券有接觸中國石油a股發行內幕的天然便利。在這個敏感時刻,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在香港市場持續增持中國石油h股的動機以及這壹行為的正當性令人深思。

上海壹家證券公司的保薦代表人告訴記者,按照證監會的規定,主承銷商的母公司及其控制的子公司是關聯方,這些機構在上市公司股票發行前六個月內有回避內幕交易嫌疑的義務。

香港博達證券經紀業務的壹位高級客戶經理說,“盡管瑞銀集團名義上擁有大量中國石油的h股,但它並不真正屬於瑞銀集團。因為瑞銀集團在全球擁有大量券商客戶,瑞銀集團不能以瑞銀證券是中國石油a股主承銷商為由,勸阻客戶購買。”

這位客戶經理的言外之意是,任何人如果想說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利用其關聯公司接近中國石油a股發行的優勢在香港市場獲利,就必須進壹步甄別瑞銀集團賬戶中股票的性質。

但港交所披露的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0857.HK)股東權益信息顯示,雖然瑞銀集團名下的部分股份由瑞銀美國證券和瑞銀澳大利亞證券經紀持有,但最有可能的是,客戶為這兩個席位委托的股份數量僅占瑞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義持股總量的0.62%,中國石油h股99%以上是資產或財富管理公司、金融服務咨詢公司以及瑞銀集團股份有限公司100%控制的公司。

這些機構分布在英國、美國、奧地利、瑞士、新加坡、香港等國家和地區,成為瑞銀集團(UBS Group AG)從全球市場各個角落出擊中國石油的核心精英。在這些核心精英中,瑞銀環球資產管理新加坡公司和瑞銀環球資產管理香港公司尤為強大。分別持有11686000股和11708000股,瑞銀環球資產管理新加坡公司為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境外合格機構投資者(QFII),投資額度為2億美元。

至此,瑞銀集團控制的各類機構從世界各地同時進入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而此時,中國石油甚至還沒有公布公開發行a股的意向書。

HKEx之所以披露瑞銀集團持有的中國石油h股權益,是因為瑞銀集團的持股比例首次達到5%以上,而上述權益的獲取方式包括買賣、贈與和分步獲取。也就是說,9月26日披露的股權信息,不壹定都是這壹天買入的,也有可能是更早買入的。

深證某證券公司投行業務負責人指出,中國石油a股上市前,瑞銀集團旗下各類機構與聯席主承銷商瑞銀證券存在關聯關系,尤其是各類資產管理公司、金融服務或咨詢公司,均由瑞銀AG100%控股,其業務性質並非經紀業務,因此與瑞銀證券屬於同壹利益關系。

壹位證監會發審委委員向記者談及“上市公司股票發行主承銷商的獨立性”時表示,發審委的審核重點是上市公司發行項目的財務規範。對於主承銷商獨立性的審核,基本實行“好的舉手”制度,只要求主承銷商聲明自己和相關利益方沒有利用內幕信息不當獲利。只有涉及資產重組類型的項目,才會關註相關品種的股價是否因二級市場內幕信息泄露而發生變化,利益相關方是否從中獲利。

“在中石油a股發行上市之前,由瑞銀集團控制的機構介入中石油港股,顯然是不合適的。除了在證券公司賬戶買入中石油港股可以用客戶指令解釋清楚外,資產管理公司和金融服務公司很難擺脫利用內幕信息牟利的嫌疑,因為這些機構是事實上的壹致行動人,再好的防火墻也能有效防止相關內幕信息的泄露。”發審委委員進壹步補充道。

前述保薦代表人告訴記者,中國石油的a股發行相當於其h股的二次發行融資,只是在兩個不同的市場運作。境內證券公司擔任上市公司增發融資主承銷商期間,公司內部的自營部門或資產管理部門絕對不得在二級市場買賣相應公司的股票。在此期間,主承銷商的大股東或者大股東控制的子公司在二級市場買賣同壹證券的,其收入將被沒收,歸相關上市公司所有。

“瑞銀的做法可能符合香港市場監管法律的要求,但瑞銀證券作為中國石油a股的主承銷商,不能以所謂的國際慣例代替國內監管制度的要求。這對國內證券公司不公平。”保薦代表人對此進行了評論。

據了解,瑞銀集團內部防火墻系統的實施記錄並非沒有歷史汙點。2005年7月13日,美國證券交易委員會發現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UBS Securities LLC)在2006年7月1999日至2006年6月30日期間從事了研究、投資銀行和經紀零售業務合規檢查,有證據表明瑞銀證券有限責任公司從事了與獨立研究和分析利益沖突的活動。

攜手做遊戲

ABN Amro亞洲區負責人黃繼偉在6月2日165438接受記者采訪時堅定地斷言,“巴菲特減持期間中石油h股價格壹路上漲,很大程度上與壹些與中國密切相關的基金為中石油a股回流有關。20港元的目標價已經達到,買基金的任務已經完成,中石油未來的上漲動力應該有限。”

中國石油股價自165438+10月2日以來的下跌趨勢證明,黃繼偉所說絕非空穴來風,這讓人懷疑瑞銀集團等國際銀行控制的機構購買中國石油h股的動機。

9月26日至6月5438+10月12期間,瑞銀新加坡資產管理公司持有中國石油的股份數量由11686000增加至12926000;瑞銀香港資產管理公司持股數量由11708000股增加至13802000股;同期,中國石油公司股價從65,438+03.80港元飆升至20港元,累計漲幅32%。

165438+10月20日,瑞銀集團控制的機構繼續增持中國石油h股,大量買入3.28億股h股,持股比例由4.81%增至6.24%。同時,瑞銀將中國石油的評級從中性上調至買入。其投資評級上調的原因是:a股首次公開發行和巴菲特退出後,股東結構發生了變化;母公司可能註入對政治因素敏感的石油資產,例如位於蘇丹的約500萬桶可采石油儲量,目標價將由65,438+02港元升至65,438+07.6港元。

《香港證券及期貨事務監察委員會持牌人或註冊人操守準則》(以下簡稱《準則》)規定,在分析師就某上市公司發表投資研究後30天內,以及對某上市公司進行研究後3個交易日內,該分析師或其關聯人士不得交易或買入任何涉及其評論的上市公司的證券。

此外,準則還規定,在公開發行中擔任管理人、保薦人或承銷商的事務所,不得在下列任何期間的任何時候發布涵蓋上市公司的任何投資研究:(1)如果發行是首次公開發行,相關期間為這些證券定價後立即開始的40天;(2)第二次公開發行的,相關期間為證券定價後緊接的10日。

中國石油發行a股,相當於其h股在另壹個市場的第二次發售。中國石油a股的量價確定時間為10月29日65,438+00,距離瑞銀發布買入投資評級報告之日不足65,438+00個交易日。

耐人尋味的是,在瑞銀發布買入投資評級報告後不久,瑞銀集團的賬戶從10月29日的165438+大幅減持,持股比例從10月20日的165438+6.42%降至5.87%。117年2月29日,瑞銀集團的持股比例被減持。

在瑞銀集團賬戶連續減持股票期間,瑞銀研究報告繼續唱多中石油h股。

65438年2月4日,瑞銀建議趁國際油價調整買入中國石油(0857.HK)。

然而遺憾的是,瑞銀集團對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評級的改變並沒有改變瑞銀集團控制機構的拋售決心,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股價壹路下跌。

跨域監管問題

招商證券壹位投行人士表示:“瑞銀顯然是利用了兩種市場監管框架的差異來進行套利交易。隨著國內市場的開放,國際銀行在國外可用的各種眼花繚亂的操作手段將在國內上演。或許中國石油a股回歸是國際銀行未來在中國運作戰略的海外路演!”

“雖然紅籌股回歸和a股發行模式的流行,使得中國內地股票市場與香港市場的對接和互動日益密切,但目前兩個市場的互動存在監管銜接問題。”香港壹家中資投行的執行董事對目前跨市場融資監管的漏洞表示擔憂。

執行董事指出,雖然香港對內幕交易有嚴格的監管和控制,但只要相關金融產品不在香港市場交易,就給予相關利益方很多豁免特權。或許這就是瑞銀證券擔任主承銷商期間,瑞銀集團賬戶持有的中國石油h股頻繁變動而沒有引起香港監管部門註意的根本原因。

從另壹個角度來看,雖然證監會發審委在中國石油的發審會上非常註重對應主承銷商的獨立性和公正性,但作為壹家國際銀行作為主承銷商,具有覆蓋全球市場的資源優勢,尤其是可以借助香港公開市場和交易制度的靈活性為自己盈利。如果監管部門對某些環節進行調查,由於兩個市場的監管信息缺乏互動,也達不到預期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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