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報稱,2009年9月117時左右,“三門峽開漫礦區山體被噴綠”信息在網上發布後,湖濱區人民政府及市直相關部門連夜召開專題會議,成立了由市兩級紀檢監察、自然資源、生態環境、應急管理、水利等部門工作人員組成的聯合調查組
經初步調查,開曼鋁業子公司三門峽津濱礦業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津濱公司)在礦區環境恢復治理過程中,未能在高陡邊坡和裸露巖體上植樹種草。為解決高陡邊坡抑塵問題,2065438+2009年7月,公司聯系河南金九科技有限公司尋求解決方案,金九公司推薦使用其專利產品“液體抑塵劑”(專利號:ZL 20161 048388.4),公告達到抑塵和“抑塵”的目的。調查組已提取噴霧樣本,正在組織對樣本進行檢測和鑒定,以確定是否對環境有影響。
通報指出,8月23日,三門峽市生態環境和林業部門組織對“綠盾2019”自然保護區監督檢查時,發現津濱礦業未經批準進行試驗性噴灑,立即通知該公司停止噴灑。8月29日,三門峽市林業局召開會議,通報了相關情況,約談了津濱公司主要負責人,責令其停止壹切噴灑活動。
目前,湖濱區人民政府已責令津濱公司停產整改,全力配合調查,徹查企業主體責任和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落實情況,並根據調查結果從嚴從快處理,形成打擊環境汙染犯罪的高壓態勢。同時,對轄區內所有礦山企業的生態恢復治理情況進行全面排查,對已恢復到位的加強管護,未治理的限期按標準整改,做到真正整改修復,確保環境治理取得明顯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