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需向銀行提交書面申請,填寫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表並如實提供以下資料:
(壹)申請人及配偶住房公積金繳存證明;
(2)申請人及配偶的身份證明(指居民身份證、戶口簿等有效居住證明)和婚姻狀況證明;
(3)穩定的家庭收入證明及其他對還款能力有影響的債權債務證明;
(四)購買住房的合同、協議等有效文件;
(五)抵押物、質物清單、權屬證明及有權處分人同意抵押、質押的證明,有關部門出具的抵押物估價證明;
(六)公積金中心要求的其他資料。
2.對於資料齊全的貸款申請,銀行會及時受理審核,並及時提交給公積金中心。
3、公積金中心負責審批貸款,並及時將審批結果通知開戶銀行。
4.銀行根據公積金中心審批結果通知申請人辦理貸款手續。借款人夫婦與銀行簽訂借款合同及相關合同或協議,並將借款合同等手續送公積金中心審核。公積金中心審批後撥付委托資金,受委托銀行根據借款合同按時足額發放貸款。
5.以房屋抵押擔保的,借款人應到房屋所在地的房產管理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如抵押合同或協議由夫妻雙方共同簽署並以有價證券質押的,借款人應將有價證券交由管理部或聯合中心保管。
住房公積金貸款指南
(1)貸款申請人咨詢
貸款申請人到貸款經辦部門或致電貸款經辦部門咨詢住房公積金貸款,準備住房公積金貸款相關材料。
(二)貸款申請人到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初審和相關評價。
1.貸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申請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進行公積金貸款初審。
2 .按照規定需要對貸款申請人進行個人信用評估的,貸款申請人應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監督下簽署《信用評估授權書》。
3.貸款辦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打印相關文件,告訴貸款申請人如何辦理下壹步手續。
4.貸款申請人所購房屋按規定需要評估的,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還會向貸款申請人出具抵押物評估通知書,由貸款申請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指定的評估機構申請抵押物評估。
(3)貸款申請人等待電話通知。
1.貸款經辦部門的工作人員會根據貸款申請人要求的材料和相關機構的評估結果對貸款進行審核。如需與貸款申請人電話溝通,工作人員將通過貸款申請人提供的聯系方式,與貸款申請人進行電話核實確認。
2.如果貸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是擔保中心,擔保獲批後,擔保中心工作人員會告知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相關合同的時間、需要攜帶的材料、需要支付的擔保服務費;如果貸款申請人選擇的擔保方式為非擔保中心擔保,在按照不同的擔保方式完成相關手續後,貸款經辦部門的工作人員會告知貸款申請人簽訂貸款相關合同的時間和所需材料。
(4)貸款申請人簽署相關合同。
1.根據電話通知的面談時間,貸款申請人持住房公積金貸款面談所需材料到貸款經辦部門辦理簽字手續。對於需要繳納評估費、擔保費的貸款申請人,應先在指定櫃臺繳費,並領取發票。
2.貸款申請人及* * *與申請人、抵押人、出質人在貸款經辦部門工作人員的指導下,完成《貸款合同》及其他相關合同文件的簽署手續。
(5)銀行貸款
待銀行放款後,貸款申請人去銀行領取借款人的相關合同文件。
(6)每月還款
貸款申請人應按照貸款合同的規定,按月償還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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