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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業銀行國際業務中的國際結算業務

匯款是付款人將應付款項交給其代理行,要求銀行代其本人通過郵件將款項支付給收款人的壹種結算方式。銀行收到付款人的請求後,收到款項,然後以某種方式通知收款人所在的代理行,要求其向收款人支付相同金額的款項。最後兩家銀行提前結清了債權債務。

匯款結算方式壹般涉及四方,即匯款人、收款人、匯出行、代收行。

國際匯款結算業務基本分為三類,即電匯、信匯和匯票。托收是債權人向國外債務人開出匯票,委托銀行收款的結算方式。

托收結算業務通常有四方,即委托人、代收行、代收行和付款人。

西方商業銀行辦理的國際托收結算業務有兩種,壹種是光票托收,另壹種是跟單托收。信用證結算是指買方與出口商簽訂銷售合同後,進口商主動要求進口地銀行向出口商開立信用證,以保證其支付責任。當出口商按照信用證條款履行了自己的責任後,進口商將通過銀行向出口商交付貨款。

信用證結算業務涉及三個基本當事人,即申請人、受益人和開證行。在國際結算過程中,銀行往往以自己的信譽為進出口商提供擔保,以促進結算過程的順利進行。目前進出口結算的擔保方式主要有兩種,即銀行保函和備用信用證。

1.保證書。

銀行保函又稱保函,是銀行應委托人的要求,向受益人出具的保證擔保人履行職責的文件。

1.備用信用證。

備用信用證是壹種銀行擔保憑證。它是由開證行簽發給受益人的擔保單據。確保申請人履行其職責,否則銀行將負責還清所欠福利的款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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