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貸款,又稱“抵押貸款”。指壹些國家銀行采用的壹種貸款方式。要求借款人提供壹定數量的抵押物作為貸款擔保,以保證貸款到期償還。
抵押物壹般是易保存、易損耗、易出售的物品,如有價證券、票據、股票、不動產等。貸款到期後,如果借款人未能按時還款,銀行有權拍賣抵押物,以拍賣所得償還貸款。拍賣款清償貸款後的余額應歸還借款人。如果拍賣款不足以還清貸款,借款人會繼續還清。
車輛抵押
汽車抵押貸款是以借款人或第三人的汽車或自購汽車為抵押,從金融機構或汽車消費貸款公司獲得的貸款。
以汽車作為抵押物的貸款,目的主要是汽車消費。(當然,汽車貶值快,交通事故很可能影響車輛價值。金融機構以汽車為單壹抵押發放貸款的方式相對較少。)汽車抵押貸款服務平臺“易車貸”的出現,為擁有私家車的人提供了壹個短期借款的新渠道。
通過車易貸款,客戶可以使用自己車輛的所有權作為抵押,以獲得短期融資需求。它突破了傳統的車輛抵押貸款模式,提出了“無需抵押車輛”的服務。車輛貸款申請人只需在抵押車輛上安裝GPS定位系統,就可以在辦理手續後繼續使用車輛,無需像傳統車輛抵押貸款那樣將車輛質押,不會因為汽車被質押而丟面子或造成出行不便,並能盡快在當天獲得資金。
房產抵押
房地產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將所購商品房抵押,貸款銀行為借款人提供滿足其購房、車位、大型耐用消費品、汽車、房屋裝修等多種需求的壹攬子金融服務的人民幣貸款。金融機構是
在規定的抵押率內給予借款人壹定的信用額度。壹般來說,金融機構的貸款審批和放款周期都比較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