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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上市公司有什麽要求?

對上市公司的要求是:

1.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該股票已向社會公開發行。

2.公司股本總額不低於人民幣3000萬元。

3.開業三年以上,最近三年連續盈利;原國有企業依法改建後設立的,或者本法施行後新設立的,其主要發起人為國有大中型企業的,可以連續計算。

4.持有面值人民幣1000元以上股份的股東人數不少於1000人,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占公司股份總數的25%以上;公司總股本超過4億元的,其向社會公開發行的股份比例為10%以上。

5.公司最近三年無重大違法行為,財務會計報告無虛假記載。

6.國務院規定的其他條件。

公司上市流程有哪些?

根據《證券法》和《公司法》的有關規定,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程序如下:

1.向證券監管機構申請上市。

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必須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證券監管部門可以授權證券交易所依照法定條件和程序核準公司股票上市申請。

2.接受證券監管部門的審批。

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對股份有限公司申請股票上市提交的材料進行審查,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不符合條件的,予以拒絕;缺少所需證件的,可以要求其限期補齊;如果預計不會支付,申請將被拒絕。

3.向證券交易所上市委員會申請上市。

股票上市申請經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後,應當向證券交易所提交批準文件和下列文件:上市報告;申請上市的股東大會決定;公司章程、公司營業執照;財務會計報告(最近三年經驗證);證券公司的法律意見書和推薦信;(最新)招股說明書;證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4、證券交易所統壹發布股票上市公告。

根據《證券法》第四十七條、第四十八條的規定,股票上市交易申請經證券交易所核準後,上市公司應當在股票上市交易的五日前公告核準股票上市的有關文件、股票獲準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日期、持有公司股份最多的前十名股東名單及持股數量、董事、監事、經理及相關高級管理人員的姓名、持有公司股票和債券的情況。

綜上所述,壹個公司要上市,不僅有嚴格的財務要求,而且在經營過程中不能有任何違法行為。比如最近三年公司因違法經營被追究法律責任,證券監管機構不會同意公司的上市申請。

法律依據:

公司法

第124條

與會議決議有關聯的董事不得參加表決。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決議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決議進行表決,也不得代表其他董事進行表決。董事會會議必須有過半數的無關聯董事出席方可召開,董事會會議作出的決議必須有過半數的無關聯董事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董事不足三人的,應當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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