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如何分配利潤;
根據《公司法》規定,公司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照彌補虧損、提取法定盈余公積、提取公益金、支付優先股股利、提取任意盈余公積、支付普通股股利的順序進行分配。公司在彌補虧損和提取法定盈余公積金和公益金之前,不得分配股利。公司公積金用於補充公司虧損,擴大。
公司生產經營或轉為公司資本。公司提取的公益金用於公司職工的集體福利。公司分配當年稅後利潤時,利潤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積金,利潤的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盈余公積金達到註冊資本50%的,可以不提取。公司的法定公積金不足以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的,在按照上述條件提取法定公積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應當先用當年利潤彌補虧損。公司從稅後利潤中提取公積金後,經股東大會決定,可以提取任何公積金。公司經股東大會批準,可將公積金轉增股本(此為上市公司分紅公告中10的金額),並按股東原有股份比例發行新股或增加每股面值。但是,法定盈余公積金轉增股本時,轉增股本後留存的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公司當年無利潤時,不得分配股利。但是,公司用盈余公積金彌補虧損後,經股東大會特別決定,可以用盈余公積金按不超過股份面值的6%的比例分配股利,但分配股利後公司的法定盈余公積金不得少於註冊資本的25%。當公司的可分配利潤不足以按照不超過股票面值6%的比例分紅時,也可以遵循上述方法。股息可以以現金或股票的形式分配。公司普通股的股息應按各股東所持股份比例進行分配,國家股息應按國家規定收取。公司應按稅務機關的規定代扣代繳個人股東股息收入應納稅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