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現金收購構成重大資產重組未經審理!”當M&A重組的新政策出臺時,許多市場人士表達了他們的好奇,但他們無法猜測它將如何發揮作用。甚至有人認為,當初審核下的現金收購流程也很快,這個政策可能只是“看起來很美”。現在,兩個多月過去了,它的威力已經開始顯現。據上交所統計,現金收購比例大幅提升,迄今為止的16筆現金收購中,有5筆是跨境並購,有力支持了中國企業“走出去”。而且,現金收購還帶出另壹個“新事物”,那就是估值報告的應用。在這個過程中,企業更加關註並購後的整合效果,而不是像以前那樣單純關註業績對賭。助力跨界M&A上周四,華昌達公布重大資產購買預案,擬以3.29億元的對價收購美國DMW公司,這是現金收購的最新案例。交易中有壹個條款,如果在2015年2月27日之前未完成交易,買方或賣方均可終止交易。按照現行的法律法規,跨境並購需要經過商務部門、外匯管理部門等多個政府機構的審批,相當耗時。華昌達從首次披露預案到2月27日只有壹個多月的時間;即使假設其停牌當時已經形成明確意向,整個收購過程也只需要5個月。考慮到華昌達通過分別在英國和美國設立特殊目的公司的方式收購DMW,期間橫跨三國的法律事務和合理的稅務安排相當復雜,盡職調查還要去美國很多地方,同樣不容易,所以很難說這期間過得舒服。然而,公司有壹個優勢。去年11年底,證監會通過了最新的《上市公司重大資產重組管理辦法》(以下簡稱《重組辦法》),明確取消了以現金為對價的重大資產重組(不構成借殼上市)行政許可,從而激活了審批流程,為這種時間安排緊張的並購重組留出了空間。這是上市公司用現金購買資產進行重組需要多長時間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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