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設置存款計劃的內容有哪些?

設置存款計劃,包括養老保險和失業保險。具體解釋如下:

養老保險全稱社會基本養老保險,由社會統籌基金支付的基礎養老金和個人賬戶養老金組成。它是社會保障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也是最重要的五種社會保險之壹。它是國家和社會根據壹定的法律法規建立的壹種社會保險制度,以解決勞動者達到國家規定的勞動年齡界限或因年老退出工作崗位後的基本生活。

失業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制實行的,對因失業而暫時中斷生活來源的勞動者提供物質幫助,保障其基本生活的制度。參加失業保險的人員,符合領取失業救濟金條件的,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存款計劃設置說明

設置存款計劃是指企業向壹個獨立的實體(通常是基金)支付壹筆固定的存款。如果基金不能有足夠的資產支付當期和前期所有與職工服務相關的職工福利,企業將不再有進壹步支付保證金的法定義務和推定義務。

根據我國養老保險制度相關文件規定,職工養老保險的待遇,即收入水平,與企業在為職工提供服務的各個期間的繳費水平不直接掛鉤,企業承擔的義務僅限於按照規定標準繳存的金額,屬於國際財務報告準則所指的界定型存款計劃。

制定存款計劃的企業義務

在設定的存款計劃下,企業的義務僅限於向獨立基金繳納存款,員工最終獲得的福利金額不僅取決於企業向基金繳納的存款總額,還取決於基金運作產生的投資回報。因此,投資風險(投入的資產不足以支付預期的員工福利)和精算風險(由於估計的差異,福利可能小於預期)本質上是由員工承擔的。

定期存款計劃的會計處理

設置存款計劃的會計處理相對簡單,因為企業每期的義務取決於該期要存入的金額。因此,在計量義務或費用時不需要精算假設,通常不存在精算損益。

對於已經確立的代管計劃,企業應當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職工在會計期間提供服務而應支付給獨立主體的代管資金,確認為職工薪酬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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