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是壹家經營多年的服裝公司。他計劃2022年在很多城市開20家店。因為都是新成立的,這幾家分公司每家的利潤都不會超過100萬。
分支:
在計稅的時候,分公司代收稅款,代收後利潤很多,超過了小微企業的標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需要按照25%繳稅,大概500萬左右。
子公司:
每個子公司都有單獨的稅務登記,因此每個子公司在員工人數和收入方面都符合小微企業的標準。據測算,稅收在壹百萬左右,前後節稅在四百萬左右。所以單從節稅方面來說,成立子公司更合適。
大連海鮮酒店餐飲公司是壹家知名企業。2022年,計劃在其他城市開設20家分店。由於都是新成立的,估計這20家店每家的利潤都不到654.38+0萬元。
問:在20家分公司中設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是否更節稅?
1.分公司企業所得稅需要匯總繳納,超過小微企業標準不能享受稅收優惠,稅率為25%。20家店企業所得稅總額= 20 * 100 * 25% = 500萬元。
2.子公司,獨立納稅且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標準的,可享受小微企業稅收優惠,需按5%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20家店企業所得稅總額= 20 * 100 * 5% = 100萬元,節稅= 500-100萬元= 400萬元。
提醒
1.分支機構不單獨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對於分支機構,應並入總機構匯總繳納企業所得稅。采集的數據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可整體享受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
2.如果分支機構不並入總機構征稅,而是選擇按照獨立納稅人分別納稅,則不能享受小型微利企業的優惠政策,只能按照25%的基本稅率申報納稅。
3.如果總公司自己和所有分支機構壹起計算,年應納稅所得額、從業人數、資產總額符合規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即使單個分行的指標符合要求,也不能享受優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