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商局網上申請公司名稱核準(2-3個工作日);通過後,打印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2.攜帶名稱通知書、股東印章、身份證原件到銀行開立驗資賬戶。如果您通過訂閱系統註冊,可以省略此步驟。
3.如果收到會計師事務出具的確認函或驗資報告,並按認購制登記,則可省略此步驟。
4.到工商局辦理營業執照,並攜帶以下材料:
公司設立申請書、
公司章程、
董事、法人和監事的任免函,
總經理的任免、
所有股東的公司身份證原件,
備案的實收資本需要提供有註冊驗資證明號的出資證明(不需要認繳證明),
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
5.憑營業執照和企業身份證到專業刻章店加蓋公章和財務章。公章已用刻卡在公安局備案;(1-2個工作日)
6、憑營業執照、法人身份證、公章到市場監管局辦理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1個工作日)
7.憑營業執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身份證和公章,到各區(所在地)國稅或地稅分局辦理稅務登記證;(1個工作日)
8.去開驗資賬戶的銀行把驗資賬戶變成公司全套資料的基本賬戶;(未開立實收資本為0的驗資賬戶者,也可在上述銀行開立基本賬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公司法。
第六條設立公司,應當依法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設立登記。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由公司登記機關分別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不符合本法規定的設立條件的,不得登記為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法律、行政法規規定設立公司必須經批準的,應當在公司登記前依法辦理批準手續。公眾可以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查詢公司登記事項,公司登記機關應當提供查詢服務。
第七條依法設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記機關核發營業執照。公司營業執照簽發日期為公司成立日期。公司營業執照應當載明公司名稱、住所、註冊資本、經營範圍、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項。公司營業執照記載的事項發生變更的,公司應當依法辦理變更登記,由公司登記機關換發營業執照。
第八條依照本法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公司字樣。依照本法設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必須在其名稱中標明股份有限公司或者股份公司字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