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閃族是壹群互不認識的人。他們通過網絡在指定的時間和地點見面,然後壹起做壹些無意義的動作,比如拍手,喊口號。
快閃族2003年首次出現在紐約,後來傳播到歐洲和亞洲。
有人聽說過閃電俠嗎?好像廣州深圳都沒辦過,成都杭州的人都玩過。
Flash是英文Flash Mob的中文翻譯,2003年5月起源於美國紐約曼哈頓。當時,壹位名叫比爾(Bill)的組織者聚集了500多人,在紐約時代廣場的玩具“反鬥城”(Toys“R Us”)裏膜拜壹只機械恐龍。5分鐘後,大家突然迅速離開,快閃族名聲大噪。
快閃族是壹種都市時尚文化,是現代人在忙碌的時候和世界玩的壹個善意的玩笑。他們中的大多數人表示,如果活動設計合理,他們會主動參加。當然,也有人因為害怕誤解而采取保守的態度。
如今,快閃族活動已經席卷全球,在羅馬、東京、香港、臺灣省等地都能看到快閃族的身影和他們類似行為藝術的表演或娛樂活動。
香港快閃行動
2003年8月,有人在香港發起了第壹次快閃行動。他們在指定的日期和時間,到旺角壹家電器店詢問店員有沒有遊戲機出售(店裏沒有賣),然後集體鼓掌,各自離開。但行動當天,唯壹玩快閃的人是發起者,壹個少年。
2003年8月22日,壹群外國人突然在銅鑼灣時代廣場的麥當勞舉起紙巾跳芭蕾。行動持續了壹分鐘,然後他們就散了。這次行動被稱為香港首次成功的快閃行動。
其他被提議的行動包括在尖沙咀鐘樓外高喊“我愛香港”,以及在壹家超市拍西瓜合照。
閃光動作的例子:
動作壹:200人聚集在紐約曼哈頓的壹家百貨公司。同時,他們告訴店員買同樣的地毯,讓店員無所適從。
動作二:在公共場所,遇到幾十個甚至上百個先低頭看手表上時間的人,馬上齊聲做出壹些行為,比如“在報攤前拍手兩下”,點名壹起買份報紙。
日本曾有閃客約定穿黑色西裝或西裝,白色襯衫,黑色領帶,黑色墨鏡,然後同時出現在壹個廣場,然後壹邊走壹邊拿起手機打電話。當數百人如約出現時,周圍的人都驚呆了:仿佛突然進入了“母體”。就在人們還驚魂未定的時候,突然哨聲響起,“黑客”們迅速從四面八方撤離,10秒的時間消失得無影無蹤。
“FlashMob快閃族”,他們壹般學歷較高,有固定職業,但平時接觸電腦的機會較多,願意嘗試壹些新的行為,當然前提是不允許有危害社會、危害安全的言行。
閃,閃,閃完了就閃。從網絡的虛擬世界進入現實世界後,要迅速閃回到虛擬世界,永不相認。如果妳問其他閃友“我們壹起去泡吧…好嗎?”這違反了快閃族的教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