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資子公司是指由單壹母公司全資擁有或控制的子公司。母公司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設立全資子公司:第壹種是從零開始設立新公司,建造全新的生產設備(如廠房、辦公室和機器設備等)。);第二種是收購現有的公司,把公司的設備拿來自己用。是通過收購還是新建來設立國際子公司,很大程度上取決於母公司規劃的經營活動。
比如母公司成立子公司生產最新的高科技產品,通常要建立新的工廠,因為依靠當地的條件很難達到這種尖端的技術水平。換句話說,我們可以很容易地在大多數目標市場找到許多制造瓶罐之類小東西的公司,但很少有公司生產最先進的計算機芯片。重新建立子公司的主要缺點是耗時太長,因為建造新設備、雇傭和培訓工人以及開發產品都需要大量時間。
2006年6月5438+10月1公司法修改前,只有國有獨資公司才能設立全資子公司。2006年6月5438+10月1公司法修改後,允許在法人股東中設立自然人股東或有限責任公司,即壹人有限責任公司。
全資子公司制與內部公司制正好相反:全資子公司的法律地位是獨立法人,但它只有事業部制的權限。全資子公司的考核方式是利潤中心責任制,所以全資子公司制實際上是事業部制。
參考:全資子公司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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