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2:圈錢是什麽意思?
所謂圈錢,簡單來說就是通過壹些看似合法的手段,把不屬於妳的錢裝進自己的口袋。因為這種行為明顯不同於傳統違法犯罪中的盜竊、搶劫、詐騙,所以業內稱之為圈錢。
圈錢有很多種表現形式。
圈錢行為廣泛存在於我們的日常生活中,但最集中爆發的地方是金融資本市場。由於我國金融資本市場存在法律法規不完善、監管不到位等問題,企業往往不顧投資者利益,惡意圈錢。
做大做強不僅是管理層的要求,也是上市公司的夢想。在這個過程中,以海爾為首的壹些優秀企業通過市場融資實現了做大做強的目標。上市公司適當的融資行為並不是壞事。問題是圈錢後不做生意,或者把錢存銀行賺利息,或者搞所謂的資本運作(甚至腐敗也不少見),上市公司也不把圈錢投入實體經濟。這些行為可以稱為圈錢。
在資本市場上,圈錢的表現五花八門。有的是直接挪用,即直接把上市公司的資產挪為己用,相當於赤裸裸的搶劫。有的利用連鎖擔保的方式,通過上市公司為關聯公司提供復雜擔保,從上市公司融資、資產出售、銀行放貸等環節騙取巨額資金。由於擔保是壹種常見的商業活動,它有著看似合法的外衣,但實際上,擔保資金往往得不到及時償還,最終投資者和銀行將承擔所有損失。在性質上,這種行為類似於偷偷摸摸。聰明的圈錢者進行不正當的關聯交易,以“以次充好”、“以小換大”的方式套取上市公司資金,損害投資者利益。由於這種方式表面上是正常合法的(目前我國相關法律法規並沒有禁止上市公司進行關聯交易,只是要求相關上市公司披露必要的信息),投資者和監管部門很難察覺到這種圈錢行為更接近於欺詐。
金融資本市場的錢圈絕不僅限於以上三種。隨著相關部門監管力度的加強和投資者法律意識的提高,這三種方式也逐漸為市場所熟悉。所以,錢圈也在逐漸調整策略,開發新的圈錢方式,以至於現在的錢圈呈現出明顯的隱蔽化、產業化趨勢。
多方聯手鼓勵圈錢行為
從政策背景來看,早期圈錢行為的壹個重要原因是為國企解困。20世紀90年代,為了解決壹批國有企業的困境,管理層將其推向資本市場。雖然這壹政策的出發點是好的,但由於當時國有企業的預算軟約束沒有得到徹底改善,再加上中國傳統官本位和地方政府保護主義的影響,國有企業的“錢荒”集中爆發,出現了大量渾水摸魚的企業。他們以國企改制為借口,從資本市場圈錢,從而拉開了企業圈錢的序幕。
投機心理方面,投資者的投機心理給了圈錢者可乘之機。俗話說“蒼蠅不叮無縫的蛋。”如果投資者在信息不對稱的情況下謹慎投資,保持冷靜,被企業成功圈住的幾率要低很多。但由於中國資本市場的不成熟,人們對市場的認識不如西方成熟市場理性。在以個人投資者為主體的市場結構下,市場以短線操作為主,人們並不是很關心上市公司的實際情況(是否值得投資),而總是試圖短線投機。可以說,熱切的二級市場氛圍鼓勵上市公司圈錢。
從法制建設的角度看,違法成本低是圈錢行為泛濫的重要原因。民政方面,據統計,到2006年底,20余家涉嫌利用欺詐手段圈錢的上市公司,已向近300名投資者支付賠償金約500萬元,平均每家公司僅獲得賠償金25萬元。近壹半的案件處於不審理或不判決狀態。比如,涉及原告80余人,訴訟標的654.38+0.75億元的殷案,不開庭就受理了,但法院除了壹個原告判決外,沒有審理其他案件。還有東方電子案件數量最多,涉及原告六七千人,訴訟金額大概在4億到5億元。有些案件已經交換,但從未正式打開。同樣,涉及80多名原告、訴訟標的600多萬元的生態農業也處於立案不審階段。至於沒有當庭宣判的,還有濟南輕騎案和鄭案。
在刑事責任方面,我國刑法對經濟犯罪的總體處罰水平較低。在罪名方面,對於壹些嚴重的圈錢行為,沒有合適的罪名來懲罰,而且根據“罪刑法定”的原則,司法機關對罪名的認定有嚴格的要求,必須符合刑法規定的行為,不能隨意定罪量刑。在這種情況下,壹些隱性的圈錢行為很容易被縱容。在刑罰方面,我國對經濟犯罪很少規定死刑,無期徒刑的規定也不多。在我國,單罪最高有期徒刑只有十五年,數罪並罰不能超過二十年。很多嚴重的經濟犯罪只能輕判。比如周正毅、唐萬新之前操縱證券市場的行為,判刑都在3年以下,但實際上,他們給市場帶來的損失卻高達數億甚至數十億元。
從公司內部治理來看,現有公司治理結構的不完善導致公司管理代理問題嚴重,這也在壹定程度上對圈錢行為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由於我國很多企業都是國有企業,內部風險控制不嚴格,公司管理者很容易將自己的利益最大化,而不是公司的真實價值。在這種環境下,壹些企業決策者為了某種個人目的圈錢,或者幫別人圈錢。他們通過圈錢的活動掌握了大量的經濟和社會資源,這對他們未來的發展大有裨益。
圈錢的危害不僅限於市場本身。
圈錢的影響絕不僅限於侵害投資者利益。更重要的是,它的存在讓中國資本市場逐漸失去了發展空間。
圈錢行為會降低市場資源質量,損害市場基礎。眾所周知,優質的上市公司是壹個國家資本市場發展的基礎。無論哪種圈錢行為,都或多或少會影響上市公司的質量,使其可投資性下降,進而影響整個市場的發展速度。圈錢會助長投機,容易給市場帶來泡沫,給實施投機創造壹定的生存空間,不利於市場穩定。最重要的是,圈錢行為會影響投資者對證券市場的信心,抑制投資沖動,最終影響市場的長期健康發展。
值得註意的是,圈錢行為對資本市場造成的危害日益明顯。自2004年以來,中國資本市場經歷了壹場轟轟烈烈的變革。2006年底,管理層提出了擴大資本市場,幫助中國實現“大國崛起”的戰略目標。可以預見,未來世界各國的競爭將不再是船與槍的競爭,更多的是資本市場競技場上的博弈。在這個層面上,資本市場的國際競爭力相當於國家競爭力。換句話說,貪汙的危害已經不再局限於國內的影響,而是會影響到中國未來的生存和發展,這是壹個真正關系到國計民生的重大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