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報告是註冊會計師對財務報表的合法性和公允性發表審計意見的書面文件。因此,註冊會計師應將經審計的財務報表附在審計報告後,以便財務報表使用者正確理解和使用審計報告,防止被審計單位更換或變更經審計的財務報表。
稅務審計報告的內容
壹般來說,稅務審計報告的內容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標題。稅務審計報告的標題應統壹為“稅務審計報告”。
(2)收件人。接收方應為需要稅務審計的稅務部門。
(3)引言段。這壹段應包括四個方面,即稅務審計的依據、稅務審計的範圍、被審計單位管理層的責任和稅務審計人員的責任。
(4)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包括工商登記基本情況、稅務登記基本情況、審計主要負責人基本情況等。
(5)意見段。意見部分由兩部分組成:壹是對被審計單位稅收風險的評估結果,二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情況對被審計單位稅收行為和納稅情況做出的總體評價。
(6)描述段落。說明段應當說明稅務審計報告的目的和責任以及稅務審計人員認為應當說明的其他事項。
(7)附件。附件應包括經稅務審計人員審計的被審計單位主要稅種的納稅申報表及稅務審計事項的說明。
(8)稅務審計人員簽名、審計報告日期、稅務審計單位地址等。
以上內容參考百度百科-審計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