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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員工持股?

問題1:什麽是員工持股?

問題2:員工持股是什麽意思?

員工持股是指員工參與國有企業改制,主動向企業轉換經濟補償或債權,從現金補償或債務償還轉為股權補償或償還的壹種方式。

根據企業實際情況,改制企業員工可選擇設立員工股權信托,通過控股公司持股,壹股持有多股,按有關規定由個人委托。

員工持股計劃(制度)的主要特點:

(1),股東或認股人必須是本企業員工;

(二)本企業職工認購的股份不得轉讓、交易和繼承;

(3)員工持股可以通過以下四種方式形成:

——員工以現金認購方式認購企業股份;

-員工通過員工持股專項貸款基金認購企業股份;

——企業將歷年積累的公益金轉為職工股,轉讓給職工;

-獎勵紅股,形成員工持股。

(4)員工持股計劃參與者參與公司二次利潤分配的利潤分享計劃。即公司以工會法人或職工代表大會的名義享受利潤分配,再由專職機構(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根據員工個人持股情況進行二次利潤分配。

員工持股計劃(制度)的主要內容

1,股權設置及持股比例

(1).經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同意,原則上可以通過兩種方式設定內部職工股份:壹種是增資擴股方式,壹種是產權轉讓方式。

(2)員工持股規模:企業可根據企業規模、經營狀況和員工購買力,自行確定內部員工持股總額占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在自行確定比例時,可以借鑒以下比例原則:

*公司總股本約5000萬元至2億元,員工持股比例約占總股本的35%。

*公司總股本約654.38+00萬元至5000萬元,員工持股比例約占總股本的35%-50%。

*公司總股本在654.38+00萬元以下,員工持股比例占總股本的50%以上。

(3)對於資金密集型的高新技術企業和商業企業,經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同意,職工持股比例可適當放寬。

2.員工持股的股份分配

在本公司工作的員工的持股資格由各公司民主決定。

非公司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參與內部員工持股。

員工認購股票應遵循以下原則:

(壹)堅持* * *承擔風險* * *享受收益的原則;

(二)堅持自願出資原則;

(三)堅持公正、公平、公平的原則。

公司根據員工的個人職務、職稱、學歷、工齡、貢獻大小,通過打分的方式確定員工認購的股份數額,具體打分方式由各公司自行確定。

公司應制定員工股份認購方案,經控股員工集體討論並經公司股東大會或產權單位同意後實施。

3、員工認購程序:

(a)雇員向工會申請購買股票;

(2)工會審查員工持股資格;

(三)根據員工股份認購計劃確定個人股份數額;

(四)公布員工持股額度;

(五)辦理股票購買手續;

(6)職工向工會繳納購股資金,工會向職工發放職工股權憑證。

(七)公司應妥善

保留員工持股清單,並報審批部門備案。

董事長和總經理持股原則。董事長和經理的持股比例應與普通員工持股比例合理,原則上為員工平均持股比例的5倍?0次。

高級管理人員和主要業務技術人員持股原則。根據具體情況,公司可適當增加管理人員、業務和技術骨幹的持股額度。

4.員工認購股份的資金來源

員工購股的資金來源為個人出資,可采取以下三種方式:

個人以現金購買股票;

由公司非員工股東擔保,向銀行或資產管理公司借款購買股份;

公司的公益金可以分成專項資金借給職工購買股票,貸款利率由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參照銀行貸款利率確定。

5.高新技術企業可以將科技成果分配給貢獻經營者和技術骨幹,但應符合以下條件:

有資質或法定機構認定的高新技術企業;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促進成果轉化法》規定,3至5年內科技成果轉化成功所得利潤的20%折股進行分配;

科技成果轉化為股份的分配方案應當經股東大會或者產權單位同意後實施。

6、科技人員的個人專利技術和非專利技術已在公司折價,他們不再享受前條規定的待遇。

7.內部職工持股的資金來源中,職工當時的現金投入不得低於認購金額的60%;認購貸款(借款)不得超過認購金額的40%;

8.員工持股計劃實施中的“預留股”

(1).公司可以根據原有發展需要,在內部員工持有的總股份中設置部分預留股份,符合條件的新員工可以認購。

(2)預留股份由職工持股會用資金壹次性購買,並負責管理和運營。

(3)職工持股會償還借款本息的主要方式有:

保留股份的年度股息;

新增員工認購股份所繳納的股本;

(四)新員工認購的股份,按照本規定的有關規定計算,股份按照公司上年末每股賬面凈資產值計算。

(5)員工離職不再持有內部職工股時,其持有的股份由員工持股會回購並轉換為預留股份。

從公司離職是指調動、退休、主動辭職、停薪留職、辭退或解雇、解雇或死亡。

9.購回員工股份

如果員工離開公司,其股份將由員工回購並轉換為保留股份。員工持股會返還個人股份,股份按照公司上年末每股賬面凈資產值計算;

員工死亡,員工持股會按照上年末每股賬面凈資產值回購員工持有的股份,轉為預留股份,股份返還給其法定繼承人。

10,回購經營者股份

經營者股份的回購必須經生產分析單位或股東大會批準;

經營者離職,離職後被審計,員工持股會按照每股經審計的賬面凈資產值回購股份,折算為預留股份,股份退還給本人。

11,技術人員享受科技成果股份回購。

科技人員在科技成果入股未滿三年後離職的,由職工持股會回購股份轉為預留股份,可酌情支付本人30%至50%的股份;

科技人員持有的科技成果轉化股份離職超過三年的,職工持有的股份按照上年末每股賬面凈資產值回購,股本支付給本人。

12、員工持股管理機構——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理事會)

(1),實行內部員工持股的公司,員工持股會應由控股員工選舉產生。職工持股會是負責職工持股會集中保管和日常管理的管理機構。

(2)員工持股會以工會聯合會法人名義進行工商登記,視為公司股東之壹。

(3)職工持股會應本著精幹、高效、兼職的原則設置。其成員應是具有企業管理和股權管理經驗的股東。

(四)由持股員工選舉產生的員工股東代表,依照《公司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進入公司股東會、董事會、監事會,代表持股員工的權益,行使公司股東、董事、監事的權力,履行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5)代表持股員工的董事、監事在參與公司決策時,應充分表達持股員工的意見,以維護其合法權益。

13.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或董事會)的基本職責:

負責召集和主持職工股東大會;

負責員工權益的日常管理,收集整理員工意見;

定期向持股員工匯報員工持股會的工作;

管理員工持股會的備用金;

其他職責。

對於員工人數少、註冊資本少的公司,經批準持股的員工可以登記為自然人股東,不會有員工持股會。

14、職工持股計劃實施中的公積金制度

(1),備用金是指員工持股會用於購買內部員工預留的股份和回購離職員工持有的股份的專項流動資金。

(2)、備用金的來源:

以職工持股會名義貸款(借款);

新員工出資認購股份的資金;

每年內部員工留作股份的分紅。

(3)、儲備基金的用途:

購買預留股份;

回購離職員工持有的股份;

歸還員工持股將用於購買預留股份的貸款(借款)本息。

(4)備用金必須專款專用,公司財務部設立專門賬戶,負責核算。經費的日常開支由職工持股會負責人審批,重大開支由職工討論決定,每年向職工公布收支情況。

15,員工持股計劃分紅規則

實行內部員工持股的公司應按照《公司法》進行利潤分配。不得損害國有產權和其他股東的利益,持股員工依法享有公司分紅。

持股員工應按借款合同的規定償還貸款本息。紅利分配不足以償還當年貸款本息的,應逐步從員工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預留份額分紅用於償還貸(貸)款本息,貸(貸)款還清後轉為公積金。

經營困難企業實行員工持股,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員工可享受分紅稅收優惠政策。

16.企業實施員工持股計劃的審批程序

(1).對擬實行內部員工持股的公司,工會應當向公司董事會產權單位提出員工持股建議。

(2)公司董事會應對工會提出的建議作出決議,並向公司股東大會或產權單位正式提交實施員工持股制度的報告。

(3)公司股東會或產權單位財務部實施內部員工持股制度的決議或意見後,公司按以下方式報批;

市屬全資控股企業由其資產經營公司審批,並報市體改辦備案;

區內全資、控股企業由區政府或區資產經營公司審批;

其他國有控股、參股企業由市體育辦審批。

(4)收到申請批準文件後,公司將進行內部員工持股制度的各項準備工作,市體改辦要做好員工持股試點企業的指導、培訓和協調工作。

(五)、公司將員工持股實施方案、資產評估報告等相關材料按本辦法第四十七條的規定上報審批。

(6)公司收到實施方案批復後,到工資局進行登記。

17、實施員工持股計劃時的資產評估程序和原則

(1),實行內部員工持股的企業,在改制時由產權部門或公司股東委托具有國有資產評估資格、信譽良好的註冊會計師事務所進行資產評估。

(2)註冊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資產評估報告必須經資產管理公司或公司股東會確認。

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理事會)

設立程序、組織、權利和義務

員工持股管理委員會是根據公司章程和企業改制相關法律法規,由員工持股組成的組織。以工會法人名義登記註冊,代表持股職工作為集團股東參加股東會或者股東大會,以公司工會法人名義行使股東權利,承擔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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