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債券發行方式,可分為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
公募債券是指向社會公開發行、任何投資者均可購買的債券,以及向不特定多數投資者公開發行、可在證券市場轉讓的債券。對應的是私募債券。
公開發行債券是指依照法定程序,經證券主管部門批準,在市場上公開發行的債券。這種債券的認購者可以是社會上的任何人。發行人壹般信譽較高,發行公募債券有助於提高發行人的信譽。除政府機構和地方公共組織外,壹般私營企業必須符合規定的條件才能發行公共債券。由於發行人是不特定的、廣泛分散的投資者,要求發行人必須遵守信息披露制度,向投資者提供各種財務報表和資料,向證券主管部門提交證券申報,保護投資者利益。
私募債券概述
私募債券是由少數與發行人有特定關系的投資者募集的債券,其發行和轉讓有壹定的局限性。私募債券的發行程序簡單,壹般不能在證券市場交易。對應的是公募債券。
公募債券和私募債券在歐洲市場的區分並不明顯,但在美國和日本債券市場,這種區分是非常嚴格和非常重要的。在日本發行公共債券時,必須向有關部門提交證券申報,並且在新債券發行後的每個會計年度,必須向日本政府提交反映發行國相關情況的報告。在美國,發行公共債券時,必須向證券交易委員會提交註冊申報。其目的是向社會廣泛的投資者提供債券及其發行人的信息,便於投資者監督和評價,從而更好地維護其利益。
與公募相比,私募債券的發行有壹定的限制,私募的對象是有限的專業投資機構,如銀行、信托公司、保險公司和各種基金會。壹般來說,發行市場所在國的證券監管部門並沒有規定私募的數量,但在日本,規定不得超過50家。這些專業投資機構壹般都有經驗豐富的專家,有能力對債券及其發行人進行充分的調查和研究,發行人和投資者也比較熟悉,所以不要求公開展示,也就是私募不采取公開制度。購買私募債券的目的壹般不是為了轉賣,而是作為金融資產保留。日本對私募債券的回售有壹定的規定,即發行後兩年內不能轉讓,即使轉讓也只會轉讓給同行業的投資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