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私募基金公司註冊條件:
1.私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且為設立時的實收資本(實際出資額)
金額)不低於3000萬元人民幣;單個投資人(股東)出資額不低於654.38+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普通合夥人)
不包括在此限制內)。
2.私募股權企業註冊資本(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實收資本(實際出資額)不低於5億元
小於1億元;單個投資人(股東)的出資(入)額不低於654.38+0萬元(有限合夥企業中普通合夥人不在)
在此限制內)。
二。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和私募基金公司的業務範圍:
1.民營企業的經營範圍可以核定為:非證券業務的投資管理、咨詢;參與投資型企業的設立和管理
科學企業。不得從事證券投資或者擔保,不得公開募集資金。
2.私募股權企業的經營範圍除上述範圍外還可以批準:投資非證券業務;代理其他投資
企業或個人投資。不得從事證券投資和擔保。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
3.管理型企業和投資型企業均可申請從事上述經營範圍以外的其他經營項目,但不得從事證券投資。
,保證。不得以公開方式募集資金。投資型企業不得成為上市公司股東,但其投資的非上市企業是上市的。
之後,投資型企業所持股份的未轉讓部分及其配股部分不受此限。
三。私募基金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發起人人數規定:
雖然沒有規定,但壹般不適合50人以上;作為有限責任公司,按照法律規定,應該不超過50人;作為私募,
不管什麽形式,都不應該超過200人。
四、其他規定:
根據《創業投資企業管理暫行辦法》,創業投資企業至少應有3家具有2年以上創業投資或相關業務經歷。
高級管理人員承擔投資管理責任。委托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投資管理咨詢企業作為管理咨詢機構,負責其
投資管理業務。
註冊流程:
1.填寫名稱預先核準(變更)申請書,同時準備材料;
2.提交名稱(變更)預先核準申請及相關材料,等待名稱核準結果;
3.領取《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同時領取《企業設立登記申請書》和《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指定(委托)書》等相關表格;
4.經營範圍和前置許可,辦理相關審批手續,並在工商局確認的出資銀行開立出資專用賬戶;處理投資
繼續在法定驗資機構辦理驗資手續;
5.提交申請材料,材料齊全,符合法定形式,等待領取《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
6.收到《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後,按照《準予設立登記通知書》載明的日期到工商局繳費領取業務。
執照。
申請註冊時需提交的材料:
1.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包括企業設立登記申請表和單位投資者(單位股東和發起人)名單)
》、自然人股東(發起人)、個人獨資企業投資人、合夥企業合夥人名錄、投資人註冊資本(註冊資本
、出資額)、法定代表人登記表、董事會成員、經理、監事任職證明、企業住所證明。
”等形式;
2.公司章程(提交打印件,請全體股東簽字;法人股東應加蓋法人單位公章);
3.法定驗資機構出具的驗資報告;
4.股東的法人資格證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證明;
5.企業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和名稱預先核準的投資者名錄;
6.股東資格證明;
7.委任書(委托)
8.企業秘書(聯系人)登記表;
9.經營範圍涉及前置許可項目的,應當提交相關審批部門的批準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