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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莊城市更新基金設立方案解讀

近日,石家莊出臺《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設立方案》和《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管理暫行辦法》,為城市更新提供資金支持。165438+10月26日,石家莊市人民政府發布兩個細則的解釋。

全文如下:

首先,介紹背景

按照國家“十四五”規劃,為加快我市城市更新,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的省會城市,市財政局已完成《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設立方案》和《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方案》)的起草工作,並征求了相關部門和專家的意見。

二、引言的意義

城市更新基金的設立,旨在深入貫徹落實黨中央重大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關於大力支持省會城市建設和高質量發展的意見,按照市十壹次黨代會精神和市委、市政府有關要求,在二環內做“減法”,讓出城市空間,還綠於民,還公共服務於社會。做好二環外“乘法”,支持沿江開發,打通城市框架,拓展空間,優化布局,推進內涵集約綠色融合發展,加快建設現代化國際化美麗省會城市。

三、主要內容

(壹)關於《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設立方案》

該計劃分為七個部分。

第壹部分是指導思想。闡明了建立的背景和指導思想。

第二部分是基本原則。指出基金的設立需要堅持政府引導、市場運作、滾動使用、科學決策、防範風險五項原則。

第三部分是基金結構。城市更新基金規模為6543.8+00億元,壹是籌集20億元用於城市更新,二是籌集80億元用於社會資金。基金組織形式為公司,市國資委委托城市發展投資集團履行城市更新基金出資人職責。

第四部分是投資方式。該基金采用“親子基金”的運作模式,投資方式分為直接投資和子基金投資兩種。

第五部分是投資方向。用於新華區、長安區、橋西區、雨花區等區域城市更新、老舊小區改造和棚戶區改造,以及經城市更新領導小組批準的其他城市更新項目。

第六部分是運營管理。成立市城市更新基金領導小組,負責基金的全面領導工作;辦公室設在市住建局,承擔基金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市開發投資集團是城市更新基金的出資人,市國資委加強對市開發投資集團的監督管理,負責審批城市更新基金的設立、使用、退出和終止;基金管理公司具體負責城市更新基金的管理。同時明確了基金投資運營過程中的收益分配、退出方式、監督管理。

第七部分是保障措施。明確了加強組織協調、選派專業人員、尋求多方合作、確保項目來源等四項保障措施。

(二)關於《石家莊市城市更新資金管理暫行辦法》

這些措施分為六個部分。

第壹部分是總則。提出了基金設立的原則、規模和期限。石家莊市城市更新基金規模為6543.8+0000億元。壹是城市更新市級資金20億元;二是募集社會資金80億元,從多家社會投資者和基金管理公司引入80億元,以債權投資的形式投資於基金公司,力爭通過與社會資本設立子基金來助推社會投資。母基金存續期為10年,子基金存續期原則上不超過6年。

第二部分是管理組織。明確了基金領導小組、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市國資委、市開發投資集團、基金管理公司的具體職責,提出建立基金績效評價體系。

第三部分是投資運營。明確了基金的投資方向,詳細規定了子基金的設立程序和激勵機制。壹是基金以“母子基金”模式運作;二是城市更新基金用於區域城市更新、舊住宅區改造、棚戶區改造,以及經城市更新領導小組批準的其他城市更新項目;第三,母基金對子基金的出資比例原則上不超過30%。對於投資重大城市更新項目的子基金,出資比例可放寬至50%;特殊項目采取“壹事壹議”,投資比例經基金領導小組批準後確定;第四,子基金應委托有資質的管理機構進行管理,通過市場化選擇管理機構。五、基金管理費不超過基金實收資本的1%;六是基金不得從事國家禁止的業務;第七,母基金與其他社會資本設立的子基金應本著“同股同權,收益* * *與風險* * *”的原則,約定收益分配和風險* * *承擔方式。1.績效獎勵。對於符合條件的,可以在子基金中從母基金實現的收益中安排部分資金作為子基金管理人的業績獎勵。2.子基金可選擇以下激勵方式之壹:(1)回購:在子基金投資期內,已滿足再投資條件的,子基金管理機構或其指定實體可申請回購母基金持有的子基金份額,回購價格按照子基金合夥協議計算,不低於投資本金余額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人民幣存款基準利率計算的收益之和;(2)盈利:母基金根據子基金再投資任務的完成情況和子基金的投資進度,分階段盈利。

第四部分是退出和清算。明確了基金終止清算的相關情況。壹是母基金退出直投項目,項目企業母基金指定的股東、管理層或社會資本家可按資產評估機構評估的股權價格購買基金出資份額,實現基金提前退出。二是母基金退出子基金,壹般通過到期清算、社會資本回購、股權轉讓等方式。三、母基金終止由市開發投資集團報市國資委批準並組織清算。母基金的清算資產應當按時足額上繳國庫。

第五部分是風險控制和監督管理。主要規定了基金的風險規避機制、監督機制和容錯機制,確保基金的安全穩健運行。壹是要選擇符合條件的商業銀行和證券公司進行托管,母基金托管機構通過招標確定;二是當投資項目出現重大風險或業務變化,可能造成重大投資損失時,基金管理公司應立即向市開發投資集團報告,由市開發投資集團及時向市國資委和市基金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並及時采取止損措施;第三,基金要由市國資委(成發鬥集團)、市住建局、市財政局、市審計局監管。基金屬於資本性支出,審計部門不將基金作為財政專項資金進行審計;四是建立資金管理運營容錯機制。基金的市場化運作遵循市場規律,容忍正常的投資風險,不作為問責的依據。對敢於負責、勤勉盡責、廉潔自律的管理人員,未能實現預期目標或者造成損失的,依法免除決策機構、主管部門和基金管理機構的相關責任。

第六部分分為附則。主要是適用範圍、實施時間、有效期、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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