計劃是明確的。工業企業綜合評價管理要堅持正激勵和負反轉相結合,以綜合效益為核心,以市場化配置為導向,實行分類分級管理,以差異化措施完善激勵反轉機制,優化產業政策,促進生產要素向優質高效領域集聚,不斷增強經濟創新能力和競爭力。
方案指出,全市工業企業納入評價範圍,但不包括供電、供熱、給排水、燃氣、垃圾焚燒、汙水處理等公益性企業。在評價指標方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分為兩部分八個指標。第壹部分是平均畝產評價指標,主要包括平均畝產稅收、平均畝產產值、單位能耗產值和R&: D支出占主營業務收入的比例等指標;第二部分是公眾信用評價指標,主要包括行政處罰、經營異常、A級企業納稅、高新技術企業等指標。規模以下工業企業有畝均稅收和單位電力消費稅兩個指標。
根據計劃,工業企業綜合評價管理工作每年開展壹次,規以下企業將被評為ABCD四類企業和BCD三類企業。其中,A類為優先發展類,原則上為總分在前20%(含)的規範類企業;B類為提升發展類,原則上排在總分的20%?70%(含)以上的上市公司和排名前5%(含)的上市公司;c類是幫助轉型的範疇,原則上排在總分的70%?95%(含)上市公司且排名5%?受監管企業的95%(含);D類為強制整改,即評價企業中除A、B、C類以外的所有評價企業。此外,上市公司(含新三板企業)、年產值6543.8+0億元以上的企業、入庫稅金凈額6543.8+0億元以上(含6543.8+0億元)的企業可直接認定為A類,不占用配額比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