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其實目前社會上有壹個奇怪的現象,就是很多人把娛樂明星神聖化、妖魔化,捧得太高。這是不對的。其次,作為壹名作家,邊肖認為,在闡述這些娛樂話題時,我們應該盡量做到客觀、公平和公正。而且要註意自己的價值取向。因為文字可以救人,也可以傷人!基於以上原則,我們來談談今天的話題。
當然,在這壹事件的背後,邊肖也看到了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感。就我國現行法律而言,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並未得到明確界定,因此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並不是壹個獨立的法律術語,其概念主要體現在道德層面。因此,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與其個人的自我修養和價值觀密切相關。對於社會責任來說,有兩個層面的含義。壹個是完成自己的職責,明星要扮演好自己的社會角色,履行好自己的責任,完成自己的任務。這是壹個聚合級,只是對個別明星的要求。
二是離散意義層面,指負面影響未完成的責任或強制義務。這兩個層面的含義相互制約、相互影響,給新媒體時代公眾人物社會責任的界定帶來了更多的不確定性。所以就目前的情況來看,公眾人物的社會責任壹方面取決於明星本身的品格和修養,另壹方面又以輿論、社會價值取向、道德等非正式制度的形式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