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公司應該從試用期開始就簽訂勞動合同。如果公司拒絕簽字,違法辭退,可以要求雙倍工資,雙倍經濟補償。同時,如果不簽訂勞動合同,公司可能會否認勞動關系,需要收集其他證據證明勞動關系,比如工作服、工牌、打卡記錄等等。這裏的溝通效率低。我希望進壹步詳細討論。我可以給公司發律師函,要求及時支付工資和賠償金。如果公司不配合,我就提起勞動仲裁或者勞動訴訟。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也可以要求工會或者第三方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勞動爭議案件在提交法院之前必須提交仲裁。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條建立勞動關系,應當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已經建立勞動關系,未同時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自用工之日起壹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就業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就業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條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壹個月不滿壹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未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應當自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之日起,每月向勞動者支付二倍的工資。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壹年支付壹個月工資的標準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壹年的,按壹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人民政府公布的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3倍的,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為勞動者月平均工資的3倍,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的期限最長不超過12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