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5438+10月65438+2月,飛利浦宣布已簽署意向書,將其現有的移動電話服務轉讓給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CEC)。CEC將負責飛利浦的移動電話服務。根據意向書的條款,CEC將在未來五年內獲得飛利浦全球品牌授權,用於手機的營銷和銷售。
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公司主要從事集成電路、計算機軟硬件及系統集成、通信網絡產品、高清多媒體等信息技術和產品的研發、設計、生產、應用、配套、銷售推廣和技術服務。2005年銷售額為533.8億元人民幣。
公司之前和飛利浦在手機業務上有過很多深度合作。1996,雙方合資成立深圳三飛消費通訊有限公司,目前註冊資本3300萬美元,是飛利浦品牌手機全球唯壹生產基地。
2007年2月13日,飛利浦電子正式宣布,已於日前與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CEC)簽署最終協議,飛利浦將目前的手機業務轉讓給CEC。CEC將接管飛利浦的手機業務,該業務2006年的銷售額約為3.2億歐元,擁有約240名員工,主要在亞太和東歐地區。
根據協議條款,飛利浦超長待機子品牌Xenium將轉讓給CEC。CEC將在未來五年內獲得飛利浦品牌的獨家授權,可以在全球市場銷售飛利浦品牌手機。CEC還將獲得飛利浦手機相關專利的轉讓和許可。此外,飛利浦將主要面向全國營銷體系的手機業務和持有的深圳桑菲消費通訊有限公司25%的股權轉讓給CEC。
2007年8月9日晚,中國電子信息產業集團香港上市公司宣布與飛利浦達成協議,旗下深圳三飛手機由飛利浦品牌授權生產銷售“飛利浦品牌”手機,初始年度最低收取700萬歐元的商標許可費。此前,今年2月12日,飛利浦宣布與中國電子簽署最終協議,將公司剩余手機業務轉讓給中國電子。
8月9日晚間,中國電子集團發布公告稱,與飛利浦簽署商標許可協議,飛利浦同意將部分商標授予中國電子旗下深圳三飛公司生產的手機。三飛還與飛利浦簽訂了知識產權協議,飛利浦將生產和銷售飛利浦品牌手機所涉及的專利、軟件等知識產權轉讓給三飛。《商標及知識產權轉讓協議》將於2012年3月31日終止。
公告顯示,桑菲支付的商標許可費逐年遞減。有飛利浦商標的手機賣的越多,每部手機的商標授權費就越少。2007年8月3日至2008年3月,商標許可費300萬歐元,2008年3月31至2009年3月31,商標許可費700萬歐元,其余年份無最低商標許可費。
此外,在知識產權方面,Sanfi象征性地向飛利浦支付了1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