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報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證券法》(以下簡稱《證券法》)、《上市公司收購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收購管理辦法》)、《公開發行證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內容與格式準則第15號——權益變動報告書》(以下簡稱“65438號”)
二。信息披露義務人簽署本報告已獲得必要的授權和批準,其履行不違反或不與信息披露義務人公司章程或內部規則的任何條款相沖突。
三。根據《證券法》、《收購管理辦法》和《準則第1號15,本報告書已充分披露了信息披露義務人擁有權益的大千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大千生態,公司)股份變動情況。截至本報告書簽署之日,除本報告書披露的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義務人未通過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減少其在大千生態環境集團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四。本次權益變動基於本報告中陳述的信息。除信息披露義務人外,未委托或授權任何人提供本報告未列明的信息並對本報告作出任何解釋或說明。
動詞 (verb的縮寫)信息披露義務人承諾本報告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並對其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和連帶的法律責任。
第壹節解釋
在本報告中,除非上下文中另有說明,以下縮寫定義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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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報表總和的壹部分直接加到各加數上,尾數可能因四舍五入而有差異。
第二節信息披露義務人介紹
壹、信息披露義務人的基本情況
名稱:江蘇大千投資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高淳區東壩信息新材料產業園2128號。
法定代表人:範鶴迪
註冊資本:3400萬元。
統壹社會信用代碼:913200007804194N
公司類型:有限責任公司(自然人投資或控股)
經營範圍:實業投資、國內貿易、經濟信息咨詢、技術服務。(依法須經批準的項目,經相關部門批準後方可經營)
營業期限:2005年8月4日至2055年8月3日。
二、股東與信息披露義務人的控制關系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股東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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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義務人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
信息披露義務人的董事、監事和高級管理人員的基本情況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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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信息披露義務人在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的股份達到或超過該公司已發行股份的5%。
截至本報告書簽署日,除大千生態外,信息披露義務人未持有境內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
第三節權益變動目的和持股計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