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賠償責任
案例壹:財務總監不滿辭職,刪除公司文件,損失7000元。
資料來源:Dongfang.com。
東方。com 65438+10月15消息:據《新聞晚報》報道,因不滿勞動合同到期,財務總監未能及時歸還公司電腦,並私自刪除電腦中的相關文件,導致公司被訴數據恢復經濟損失。近日,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作出壹審判決,被告石先生應賠償原告上海某半導體設備有限公司經濟損失7006元。駁回公司其余訴訟請求。
自2007年4月至2009年3月,石先生在上海壹家半導體設備公司擔任財務主管。2009年3月26日,公司與石先生的勞動合同到期,雙方解除勞動關系,並為石先生辦理了離職手續,但石先生拿走了原本屬於他的公司電腦,相關人員未能勸阻。同年4月10日,在公司董事的協調下,石先生歸還了電腦,期間石先生刪除了電腦中的部分文件。
原告上海某半導體設備公司認為恢復數據耗費了人力物力,但至今仍未恢復。故訴至法院,要求石先生賠償因盜竊公司電腦、惡意刪除公司資料造成的經濟損失21000余元(包括恢復資料費用、員工額外工資、停車費、汽油費等)。
法院認為,石先生離職時未及時歸還電腦並私自刪除電腦中的相關文件,違反了公司規定。公司在石先生刪除數據具體內容不明的情況下恢復數據是合理的,造成合理損失6006元,應予賠償。公司要求石先生賠償停車費和汽油費,其提供的文件不足以證明其主張,故法院酌情確定停車費和汽油費為* * * 1,000元。據此,法院作出上述判決。
行政責任
?案例二:女員工被拒絕辭職惡意刪除公司數據被拘留7天。
?來源:北京晨報
工作僅20多天的女排編輯楊提出辭職被拒後,刪除了公司四臺電腦中的大部分電子數據。昨日,記者從豐臺警方獲悉,楊某因擾亂公共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7日。
10月3日165438+21,豐臺公安分局六裏橋派出所接到110報警,稱六裏橋附近某印刷公司四臺電腦中的電子數據被惡意刪除。線人是這家公司的老板。
原來,今年5438年6月+10月,楊來到公司負責排版業務。幹了20多天,因為公司業務量很大,又經常加班,楊實在受不了。再加上楊的住處離公司比較遠,來回不方便,所以楊在6月5438+065438+10月3日下午要求老板離開公司,遭到拒絕。楊壹怒之下,把四臺電腦的電子數據全部刪除。
刑事責任:
案例三:某職員辭職,因泄憤亂刪電腦文件鋃鐺入獄。
很多人在辭掉工作的時候,往往會把原本屬於自己的電腦清理幹凈,隨便刪除修改自己設計的文件。黃在離職前夕刪除了自己使用的電腦中的部分文件,被公司告上法庭。經過近半年的調查,多次開庭,激烈辯論,公司還請來了佛山市公安局網絡科進行鑒定。近日,南海區人民法院對此案作出判決: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判處黃有期徒刑三年。?
加薪的承諾沒有兌現嗎?
2000年8月至2002年8月,黃受雇於佛山市南海區某印刷包裝公司,負責印刷電腦的設計和制作。
剛進企業時,負責人承諾工作壹年後每個月加薪15%。但壹年後,公司未能兌現加薪的承諾。又壹年過去了。2002年8月,企業主找黃談繼續簽合同的事。黃再次提出加薪的承諾,但還是被拒絕了。黃和老板吵架了。
回到辦公室,黃越想越氣:如果企業不兌現加薪,還不如辭職。有技術哪裏找不到工作??
刪除公司電腦文件惹了麻煩?
我壹輩子都留著心,看著電腦做設計工作。我越想越不甘心:難道我的勞動成果就不能全部留給後來人嗎?需要刪除。接下來的兩天,黃在電腦裏“修改”了80多份制版文件,刪除了她認為屬於“自己的工作方法”的單版文件的“啤酒線”(即模切線,包括成品規格線和壓痕線)。
然後黃離開了公司。很快,公司需要轉移文件打印盒,打開電腦發現顏色有點不對。又查了壹下電腦,發現刪除了80多個地方。《die tangent》等文件刪除後,需要多次輸出影片,重新創建“啤酒版”才能還原。該公司認為黃故意刪除生產文件以發泄不滿,遂向公安局報案,公訴機關以破壞生產經營罪將黃起訴至南海區人民法院。
破壞生產經營罪是否成立?
在法庭辯論中,黃認為她沒有刪除任何文件,只是刪除了單版文件的“啤酒線”,這是她自己的工作方法。在相關制版文件中刪除可恢復的“啤酒線”是為了防止後繼者學習自己的專業技術,主觀上不存在破壞生產經營的主觀故意。
經南海某價格事務所鑒定,修復黃刪除的80份制版文件,花費42207元。公訴機關向法院提供了原告企業的報告聲明、價格事務所的評估清單、佛山市公安局的鑒定等證據。
法院認為,黃為泄憤報復,故意刪除電腦信息,破壞企業生產經營。情節嚴重,其行為已觸犯《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條之規定,構成破壞生產經營罪。他被判三年徒刑。
法院提醒人們:刪除企業文件要慎重,千萬不要刪除企業生產經營中正在使用的文件,否則企業可能會把妳告上法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