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展數據
首先是發放公司logo。由發證公司全稱或標準化簡稱加“文件”字樣組成;
第二個是文件編號。
由發證公司的字、年、序號組成;
第三是標題。發行公司的名稱、原因和語言
作文;
第四是主送部門。公文的主要受理部門;
第五是正文。公文的正文用於表達公文的內容;
第六,附件說明。文件附件的編號和名稱;
第七,發行公司簽名;
八是成文日期;
九是封印。公文應當加蓋簽發機關印章,並與簽署機關壹致;
十是附件。對正式文件正文的解釋、補充或引用;
十壹是抄送單位。除主送外需要執行或了解公文內容的其他部門(包括上級部門);
十二是發行日期;
十三是頁碼。文檔頁數。
法律依據:
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全面推行行政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機制的指導意見
第2 (3)條闡明了審計的範圍。各地各部門要結合工作實際,從制定主體、公文種類、管理事項等方面確定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的標準和範圍。,編制規範性文件目錄,明確規範性文件正式文件的種類,列出規範性文件管理事項的類別。將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權利義務的規範性文件納入合法性審查範圍,確保全覆蓋,確保必審必審。行政機關內部實施的管理規範、工作制度、機構設置、會議紀要、工作計劃、請示報告和表彰獎懲、人事任免等文件,不納入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