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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司財產怎麽定罪?

挪用公司資金涉嫌挪用資金罪。

公司及其他企業的董事、監事、職工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的,構成挪用資金罪。

職務侵占罪與貪汙罪的區別

1,主要元素不同

這是職務侵占罪與貪汙罪最重要、最本質的區別。本罪的主體是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人員。無論是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還是國有公司、企業、中外合資、中外合作、集體企業、外商獨資企業、私營企業,凡不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職工均可成為本罪的主體,而貪汙罪的主體僅限於國家工作人員,包括在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公司、企業中行使管理職權,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包括由國有公司、企業委派或者聘用,作為國有公司、企業代表,在中外合資、合作、股份公司、企業等非國有單位行使管理職權,具有國家工作人員身份的人員。

2.不同的犯罪行為

本罪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占本單位財物的行為。貪汙罪是指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侵吞、竊取、騙取公共財物的行為。

3.不同的犯罪目標

本罪的客體必須是本單位在其職權或工作範圍內經營的財物。可能是公產,也可能是私產。貪汙罪只能是公物。

4.劇情元素要求不壹樣。

本罪的構成必須是占有公司、企業大量財產的行為,少量不構成犯罪。然而,法律並沒有限制腐敗的數額。當然,如果犯罪數額較小,情節明顯、危害不大的貪汙行為不應認定為犯罪。

5、法定刑不同。

這種罪行的最高法定刑罰只有15年監禁,而腐敗的最高法定刑罰是死刑。根據《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條的規定,以貪汙罪追究刑事責任的起點壹般為五千元,不足五千元且情節嚴重的,也可以追究刑事責任。

單位的職工,因為要非法占有屬於單位的財物,就有可能利用職務之便,侵占屬於單位的財物。根據現行刑法等刑法的規定,這種侵占行為是違法的,如果侵占數額過大,就涉嫌犯職務侵占罪。

法律依據:

刑法

第二百七十壹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將本單位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數額較大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

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或者數額較大不歸還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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