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大股東挪用公司公款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機關報告,企業大股東構成挪用公款罪。面對擅自挪用公款的情況,可以直接向公安舉報。報案是指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包括被害人在內的公民向司法機關舉報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的行為。挪用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的,或者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違法活動不滿三個月的,涉嫌挪用資金罪,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公司股東濫用公司法人獨立地位和股東有限責任逃避債務,嚴重損害公司債權人利益的,對公司債務承擔連帶責任。挪用資金罪是指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給他人使用,數額較大且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活動或者違法活動的行為。本罪主觀上只能是故意,即行為人明知是挪用或者出借本單位的資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仍然故意為之。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條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的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三個月未還,或者雖未超過三個月但數額較大,從事營利性活動或者進行非法活動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單位資金數額巨大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數額特別巨大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中從事公務的人員和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國有單位委派到非國有公司、企業或者其他單位從事公務的人員有前款行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有第壹款行為,在提起公訴前退還挪用的資金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其中,犯罪情節輕微的,可以減輕或者免除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