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券公司是指依照《公司法》和《證券法》的規定,經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批準設立,專營證券業務,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
從證券公司的職能來看,可以分為:
證券經紀人是證券經紀公司。代理買賣證券的證券機構接受投資者的委托,代為買賣證券,並收取壹定的傭金,如東吳證券蘇州營業部、江海證券經紀公司等。
券商是綜合性證券公司。除了證券經紀公司的權限,還可以自己買賣證券。他們資金雄厚,可以直接進入交易所為自己買賣股票。如國泰君安證券。
通過承銷或寄售幫助發行者出售證券的機構。事實上,許多證券公司同時經營這三項業務。按照目前各國的慣例,壹個證券交易所的所有會員公司都可以在交易市場進行自營交易,而專門從事自營交易的證券公司卻少之又少。
此外,壹些通過認證的創新型證券公司也有創設權證的權限,比如中信證券。證券登記公司是證券集中登記過戶的服務機構。它是證券交易中不可缺少的壹部分,具有行政管理的性質。必須經主管機關審查批準後方可成立。
多為國有控股企業,資產贈與必須符合國有資產管理部門的相關規定;大部分是未上市公司,股份流通受限,沒有市場價格,但有上市計劃,能滿足上市公司相關規定。因此,股票期權和員工持股更適合我國證券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