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固定秘密。符合保密申請條件的企事業單位,向有關部門出具保密資格認證等級建議書,包括軍隊資格考試申請受理點、軍工集團公司、項目總承包單位或法律法規規定的有關部門;
2.建立保密制度。按照規定,在單位內部成立安委會,開展單位內部各項安全制度建設;
3.機要室建設。根據《保密資格認證等級建議表》,進行保密重點部門和部位建設,建立保密檔案;
4.提交申請。向國家或省級保密行政部門提交《申請表》及相關材料,軍隊保密資格認證委員會組織書面審查;
5.模擬復習。根據評審內容,公司進行自查和模擬評審,做好充分準備,迎接保密行政單位組織的專家現場評審;
6.現場審查。筆試合格後,準備參加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審批部門組織的現場考試。
保密的重要性:
1,保密是國家大事重大決策正常順利實施的重要保證;
2、保密是確保國防安全的重要手段;
3.保密是維護我國國際地位、保障國家重大外交和外事活動順利進行的重要手段;
4、保密是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經濟建設順利進行的重要保證;
5、保密是保護我國科技發展優勢和促進科技進步的重要手段;
6、保密是維護國家統壹、民族團結和社會穩定的重要保證;
7.領導幹部了解和接觸國家秘密的範圍廣、事項多、保密程度高,有的甚至涉及全局,壹直是境外情報部門竊密活動的重點對象。依法做好、管理好、加強保密工作,關鍵在領導,重點也在領導。
綜上所述,現場審核後。軍事保密資格認證委員會作出是否批準的決定,並將申請人的有關材料報國家軍事保密資格認證委員會備案,頒發《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證書》。
法律依據:
第十壹條保密事項範圍的制定、修訂和使用辦法
有下列情形之壹的,有關中央機關應當與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協商,組織制定或者修訂保密事項範圍:
(壹)主管行業和領域經常產生國家秘密,尚未制定保密事項範圍的;
(二)保密事項的範圍和內容已不適應實際工作需要的;
(三)保密事項的範圍和內容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
(四)因機構改革或調整,影響保密事項範圍的;
(五)其他應當制定或者修訂的情形。
上述情況下需要制定或者修改保密事項範圍的其他機關、單位,可以向國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門或者中央有關機關提出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