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職工可以領取兩種補貼,兩種補貼可以領取520元。
1,冬季取暖補貼
繳費標準:自2008年起,我市職工冬季取暖補貼標準由235元提高到335元。
人群分布:勞動者工作壹年以上才能享受冬季取暖補貼。采暖期內工作壹年以上的,可以從工作滿壹年的次日起按照日期比例支付。我市供暖季壹般為165438+10月15至次年3月15。
2、集中供熱采暖補貼
發放標準:自2007年起,每個供暖季,無論是否享受集中供暖,用人單位應向每位職工發放集中供暖補貼185元。
取暖補貼發放時間:
兩項補貼的發放時間為10月115至次年3月15。
取暖補貼申請方式如下:
1.用戶需要提交夫妻雙方不享受單位供暖補貼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和雙方身份證復印件。夫妻壹方無工作單位的,有壹方享受單位取暖補貼的證明,無工作單位的提供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居委會出具的雙方身份證復印件。
2.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雙方應提供居委會出具的夫妻雙方均無工作單位的證明、房產證復印件及本人身份證復印件。夫妻離異或喪偶的,有工作單位的應出具不享受單位取暖補貼的證明,並在配偶欄註明情況。無工作單位的,提供居委會出具的無工作單位的證明並在配偶壹欄註明情況,提交房產證復印件和單方身份證復印件。
3、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冬季取暖補貼所需資金從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中支付。
綜上所述,供暖補貼是國家或地方政府為保證城市居民冬季供暖的基本需求而給予的經濟補貼。根據當地情況,確定不同的發放對象、標準和時間。對於退休人員來說,取暖補貼是壹筆不小的收入,可以減輕他們的生活壓力,讓他們溫暖過冬。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四條
用人單位應當依法建立和完善勞動規章制度,保障勞動者享有勞動權利和履行勞動義務。用人單位制定、修改或者決定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關系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時,應當與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全體職工討論,提出方案和意見,與工會或者職工代表平等協商。在執行規章制度和重大問題的過程中,工會或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修改完善。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予以公示或者告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