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公司資產管理業務試點辦法》第三條規定,期貨公司從事資產管理業務,應當遵循公平、公正、誠信、規範的原則,恪守職責,謹慎勤勉,保護客戶合法權益,公平對待所有客戶,防止利益沖突,禁止各種形式的利益輸送,維護期貨市場正常秩序。客戶應當獨立承擔投資風險,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