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成立5年。
②本市累計納稅已達1萬元。
(3)職工人數10及以上,按規定在企業繳納社保和公積金滿五年(納稅500萬元以上的企業除外)。
(4)同時,將企業購買的商品房交易期限由“滿3年”提高到“滿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