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公司在未掛牌公告規定的地點開標是違法的,招標公司變更開標地點的,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5日前通過原招標公告進行補充公告或者采取補遺書的形式。
導致部分投標人不能及時遞交投標文件,存在招標人與投標人串通規避部分投標人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