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對保險公司會計工作的管理,規範保險公司財務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制定《保險公司會計工作規範》。該代碼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於2012,12,12發布。《準則》分為總則、機構與人員、會計與財務報告、資金管理、資產管理、負債管理、預算管理、會計監督、財務信息系統、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年度審計等。章105,自12年7月起執行。《關於保險公司委托會計師事務所有關問題的通知》(保監發[235]1999號)廢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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