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事證券工作三年以上或經濟工作五年以上;證券、金融、經濟管理、法律、會計、投資等專業碩士及以上學歷人員,可從事證券工作,期限適當為兩年。
3.良好的管理能力,具備壹定的業務部門實際管理技能和經驗,熟悉證券交易系統和業務流程,執行力優秀。
4.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高度的工作熱情和優秀的溝通、協調、組織和開拓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