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律師會見涉毒犯罪嫌疑人,新刑訴法有必要批準嗎?

律師會見涉毒犯罪嫌疑人,新刑訴法有必要批準嗎?

根據《刑事訴訟法》第三十七條第三款的規定,危害國家安全罪、恐怖活動罪、特別重大受賄罪只有三種情況。偵查期間,辯護庭會見在押的犯罪嫌疑人,應當征得偵查機關的許可。在其他刑事案件中,妳會見犯罪嫌疑人不需要批準。

因此,律師可以不經批準直接在看守所會見販毒嫌疑人。

  • 上一篇:想找刑事訴訟律師找深圳景權律師事務所怎麽樣?
  • 下一篇:刑事案件必須有辯護律師嗎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