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罪犯:五個人圍著當事人尋釁滋事,當事人過度自衛,打死了其中壹個人。現要求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其他四人怎麽問責?

罪犯:五個人圍著當事人尋釁滋事,當事人過度自衛,打死了其中壹個人。現要求被告承擔侵權責任。其他四人怎麽問責?

我個人認為:

1.追加被告的權利在原告。被告無權要求追加被告,只能追加第三人。

2.要求他人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承擔民事責任,必須有法律依據。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的,其他單位和個人對刑事被告人的犯罪行為不承擔民事責任。因此,請求追加他人為第三人需要提供相應的法律依據和證據,否則法院不會同意。

3.刑事附帶民事案件中被告人能否追加他人為第三人,理論上仍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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