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當地普通住宅指導價-新建平均房屋重置價格)×戶均安置面積÷戶均宅基地面積。
宅基地區位補償價格由區、縣人民政府參照壹定時期內普通商品住宅和城市規劃的平均價格確定。拆遷中認定的宅基地面積,應當依法批準,不得超過控制標準。房屋置換成新平均價格是指壹定時期內,壹定區域內被拆遷宅基地房屋置換成新的平均價格,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根據上述區域內農村住房建設情況在400-700元/平方米的範圍內確定。人均安置面積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體標準由區縣政府根據當地農村經濟水平和農民生活狀況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