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需要。判決下來後,只要原告和被告在規定期限內都不上訴,判決就生效,不需要再開庭。壹般情況下,刑事案件都是定期宣判,而不是當庭宣判。《刑事訴訟法》第壹百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公開審理第壹審案件。但是,涉及國家秘密或者個人隱私的案件,不公開審理;涉及商業秘密的案件,經當事人申請,可以不公開審理。對於不公開審理的案件,應當當庭宣布不公開審理的理由。
法律客觀性:
《中華人民共和國監獄法》第十六條* * *罪犯交付執行時,交付執行的人民法院應當將人民檢察院起訴書副本、人民法院判決書副本、執行通知書和結案登記表同時送達監獄。監獄未收到上述文件的,不得收監;上述文書不齊全或者記載有誤的,作出生效判決的人民法院應當及時補充或者更正;那些可能導致錯誤監禁的人不會被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