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在網上公布裁判文書的規定》第四條,涉及國家秘密、未成年人犯罪、調解結案或者確認人民調解協議效力的案件,除保護國家利益、社會利益和他人合法權益、離婚訴訟或者涉及未成年子女撫養、監護的案件外,不得在網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