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最終如何判處,要看是否能找到所有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和情節。 賠償是可以調解的,但是要講究談判的技巧。 2、刑事辯護是壹個過程,律師只有介入案件、展開具體辯護工作才能找不到所有對被告人有利的事實和情節,並據此向辦案人員提出相應意見、爭取好的判決結果 點擊左側本律師照片,可以查詢到網址)詳查聯系方式、收費標準、辦案雜記、罪名研究、辯護技巧等相關內容。 4、律師是專業人士,與醫生分腦科、胸科等專科壹樣、也是分民事、刑辯等專業的。所以應當第壹時間委托專做刑事辯護業務的律師。
法律客觀:《刑事訴訟法》第三十四條 犯罪嫌疑人自被偵查機關第壹次訊問或者采取強制措施之日起,有權委托辯護人;在偵查期間,只能 委托律師 作為辯護人。被告人有權隨時委托辯護人。 偵查機關在第壹次訊問犯罪嫌疑人或者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的時候,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檢察院自收到移送審查起訴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權委托辯護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內,應當告知被告人有權委托辯護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間要求委托辯護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及時轉達其要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 監護人 、近親屬代為委托辯護人。辯護人接受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後,應當及時告知辦理案件的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