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在刑事案件中的主要作用是提供法律幫助和代理辯護,而不是代表委托人報案。
具體來說:
1.受害人或知情人報案:發生刑事案件,受害人或知情人有權利和義務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相關證據和線索,協助公安機關調查。
2.律師的作用:律師可以為委托人提供刑事案件的法律咨詢、代理等法律服務,但不能代表委托人報案。律師可以幫助委托人準備舉報材料,提供法律意見,但律師不是舉報環節的主體。
3.公安機關的職責:公安機關是刑事案件的主要偵查機關,負責受理報案、進行偵查、收集證據、逮捕犯罪嫌疑人。
綜上所述,刑事案件應由受害人、知情人或相關機構向公安機關報案。律師可以提供法律幫助,代表委托人,但不能代理報案。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第壹百壹十六條
公安機關經過偵查,對有證據證明犯罪事實的案件進行預審,對收集、調取的證據進行核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