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訴人是指訴訟由國家司法機關提起,沒有當事人,在我國主要由人民檢察院的司法人員擔任。也就是說,在人民檢察院代理訴訟的人就是公訴人。主要職責是在人民檢察院起訴案件,代表我院作為國家檢察官出庭支持公訴,進壹步闡述公訴機關的指控意見,通過證據、質證、辯論等方式,使合議庭確認公訴機關對被告人的指控,依法對被告人定罪並處以相應的刑罰,檢察官還肩負著監督法院在辦案中是否違反法律規定的重要職責。
綜上所述,公訴人相當於國家的代理人,相當於民事案件中的律師,對侵害國家利益的人提起公訴。
檢方不會聘請律師,公訴工作由檢察院完成。至於受害方是否請律師,具體問題具體分析。壹般會聘請民事律師向被告提出民事賠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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