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律師網大全 - 律師事務所 - 刑事案件的偵查期限是多久?

刑事案件的偵查期限是多久?

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的相關規定,逮捕後的偵查期限為兩個月以內,最長可達七個月。在偵查過程中,如果發現犯罪嫌疑人有其他重要犯罪行為,偵查羈押期限從發現之日起重新計算。

偵查期滿後,將移送檢察院提起公訴。

法律依據: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對犯罪嫌疑人逮捕後的偵查羈押期限不得超過兩個月。案情復雜,期限屆滿不能審結的,經上壹級人民檢察院批準,可以延長壹個月。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五十八條規定,對下列案件的偵查,在本法第壹百五十六條規定的期限屆滿不能終結的,經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檢察院批準或者決定,可以延長兩個月:

(壹)交通十分不便的邊遠地區的重大復雜案件;

(2)重大黑社會性質組織案件。

擴展數據

刑事案件的偵查過程有八個步驟。分別是:1。訊問犯罪嫌疑人需要至少兩名偵查人員參與訊問。對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傳喚訊問;2、詢問案件證人;3、對現場進行勘驗、檢查;4.在相關地點進行搜索;5.扣留相關證據;6.鑒定證據;7.通緝的犯罪嫌疑人;8.完成調查。

  • 上一篇:刑事案件律師和民事案件律師壹樣嗎
  • 下一篇:刑事律師哪比較好?
  • copyright 2024律師網大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