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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的偵查人員可以出庭作證嗎?

法律主觀性:

刑事案件中的證人不壹定要出庭作證。刑事案件中的證人不得出庭作證。即控辯審雙方認為不必要的證人可以不出庭,由辯護律師通知向人民法院申請的證人決定是否出庭。刑事被告的配偶、父母和子女可以拒絕出庭,包括法庭要求。

法律客觀性:

《刑事訴訟法》第壹百九十二條公訴人、當事人及其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證人證言有異議,證人證言對案件定罪量刑有重大影響,人民法院認為證人有必要出庭作證的,證人應當出庭作證。人民警察出庭作證,就其在執行職務過程中目睹的犯罪行為作證的,適用上述規定。公訴人、當事人、辯護人、訴訟代理人對鑒定意見有異議,人民法院認為鑒定人有必要出庭的,鑒定人應當出庭作證。經人民法院通知,鑒定人拒絕出庭作證的,鑒定意見不能作為最終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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