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能代表壹名被告,否則違法行為將受到處罰。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三十七條辯護人的職責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訴訟權利和其他合法權益。
第三十八條辯護律師可以在偵查期間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代理申訴和控告;申請變更強制措施;向偵查機關詢問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犯罪和案件的有關情況,提出意見。
《律師和律師事務所違法行為處罰辦法》第七條屬於律師“在同壹案件中為雙方當事人代理,或者代理與本人及其近親屬有利益沖突的法律事務”有下列情形之壹的違法行為: (壹)在同壹民事訴訟、行政訴訟或者非訴訟法律事務中,為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代理或者提供相關法律服務的;(二)在同壹刑事案件中同時為被告人、被害人擔任辯護人或者代理人,或者同時為兩個以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擔任辯護人的;(三)在擔任法律顧問期間,為與咨詢單位有利益沖突的當事人提供法律服務;(4)擔任過法官、檢察官的律師作為代理人、辯護人承辦原法院、檢察院辦理的案件;(五)擔任過仲裁員或者仍在擔任仲裁員的律師,代理承辦其原任職或者現任職的仲裁機構辦理的案件。